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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层楼房挡在宿舍楼前 8年来影响居民采光通风

2017-09-08 04:01:4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规划部门称,这栋紧靠后方居民楼的2层楼房确属违法建筑。长沙晚报记者 聂映荣 摄

长沙晚报帮帮团记者 聂映荣

“因为这栋违法建筑挡在前面,我们的房间白天都要开灯。”近日,芙蓉区东方新城社区的一栋单位宿舍楼内的居民因一栋违法建筑而烦恼不已。居民反映称,这栋违法建筑已建成8年,由于紧靠他们的居民楼,导致低楼层住户采光、通风、隐私均受影响。昨日,芙蓉区规划部门向记者确认,这栋楼确实属于未办理审批手续的违法建筑,目前,他们已将此事上报芙蓉区政府处理。

困扰:

因该建筑影响居住 居民无奈搬家

市民肖女士家住马王堆中路荷花路口附近的荷花园派出所宿舍楼,这是一栋7层的老居民楼,每层共4户。肖女士称,2009年,隔壁东玺门小区新建之时,开发商在紧靠其宿舍楼的北面区域建了一栋2层房屋,其宽度与宿舍楼宽度差不多,“这房子在建时,我就问了施工的负责人,他说这是临时建筑,隔两年就会拆掉。”

肖女士说,两年之后,这里并未拆除,而是当成了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肖女士家住2楼,因为这栋新建楼房紧挨他们的居民楼,最近的墙体离她家卫生间窗户仅3米左右。家中厨房、卫生间、次卧采光均受影响,“挡着窗户的光线,白天都要开灯,而且常年不通风。”

前日,记者前往她家发现,其房内确实较为昏暗。她把南北两侧窗户打开,虽然外面有风,但房内基本感觉不到。1楼住户刘女士更为此心烦,她家的采光相比更差。她说,因为通风较差,房内潮湿,房里的东西经常发霉,“就因为这些问题,我去年不得不搬出去了,基本都是住在娘家。”

3楼住户蒋女士说,虽然对面这栋楼只有2层的高度,对她家采光和通风影响不大,但由于其2楼窗户离她家卫生间及卧室窗户很近,她感觉对家中隐私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对面可以看得一清二楚,连那边房里讲话都听得清。”

疑问:

为何还要把老年中心设在此处

肖女士等住户称,早在之前,他们曾多次将此情况反馈至东方新城社区居委会。但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称,社区暂时没有其他办公用房,需要靠此处过渡,希望他们理解支持。去年,居委会搬进了东玺门小区内的新办公楼,但此房并未拆除。一部分租赁给一家门诊部和银行自助厅使用,另一部分准备装修作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使用。

“对我们居住环境造成这么大影响,我们没有要求赔偿,也理解支持了8年,为什么现在还要这样下去?”肖女士说,他们事后从芙蓉区相关部门了解到,这栋楼并未办任何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他们认为更应予以拆除,“办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好事,但为什么一定要办在违法建筑里?还让违法建筑持续影响旁边居民生活。”

社区:

除此以外无空地可办老年中心

记者来到该处发现,这栋2层楼房西侧门面作为一家门诊部在运营,中间门面正在进行装修,门口挂着“芙蓉区荷花园街道医养结合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牌子,东侧门面则是作为自助银行,目前已暂停服务。

这栋房子是否是违法建筑?如果是违法建筑,为何8年未拆反而要继续使用?昨日,东方新城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许建文回复称,最早时,社区在简易板房里办公,2009年左右,东玺门小区开发商开发建设此片区域,需要为社区居委会提供配套办公场所,便建了这栋2层楼房作为过渡,“我之前问过开发商,好像办过临时建筑手续。”

但按照相关规定,临时建设用地一般不超过两年,该处是否办理了续期或永久性建筑的相关手续呢?许建文称,他们对此并不清楚,“开发商工作人员换了五六拨,当年办手续的人都找不到了。”

许建文说,虽然社区居委会已有了新的地方办公,但仍准备把此处作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使用是无奈之举,“我们目前除了办到这里,找不到其他空余的地方了。”

许建文称,这栋楼租赁的租金他们都上交给了财政。针对居民所说的影响采光、通风、隐私等问题,他们一方面考虑把楼房旁的树进行移植改善采光,并在每个窗户设置常闭的窗帘保护隐私,另一方面考虑对肖女士他们的宿舍楼进行提质改造。

规划部门:

确属违法建筑 已上报区政府处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芙蓉区分局了解这栋楼的手续问题。该分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答复称:“这栋楼确实是违法建筑。”

该工作人员称,他们经过调查发现,这栋楼不仅没有办理永久性建筑相关的审批手续,也没有办理临时建筑相关的审批手续,“这栋楼与旁边居民楼的间距达不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即使想办手续也办不下来。”

据其介绍,目前,该分局已将此情况上报至芙蓉区政府,由区政府对此进行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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