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们居住环境造成这么大影响,我们没有要求赔偿,也理解支持了8年,为什么现在还要这样下去?”肖女士说,他们事后从芙蓉区相关部门了解到,这栋楼并未办任何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他们认为更应予以拆除,“办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好事,但为什么一定要办在违法建筑里?还让违法建筑持续影响旁边居民生活。”
社区:
除此以外无空地可办老年中心
记者来到该处发现,这栋2层楼房西侧门面作为一家门诊部在运营,中间门面正在进行装修,门口挂着“芙蓉区荷花园街道医养结合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牌子,东侧门面则是作为自助银行,目前已暂停服务。
这栋房子是否是违法建筑?如果是违法建筑,为何8年未拆反而要继续使用?昨日,东方新城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许建文回复称,最早时,社区在简易板房里办公,2009年左右,东玺门小区开发商开发建设此片区域,需要为社区居委会提供配套办公场所,便建了这栋2层楼房作为过渡,“我之前问过开发商,好像办过临时建筑手续。”
但按照相关规定,临时建设用地一般不超过两年,该处是否办理了续期或永久性建筑的相关手续呢?许建文称,他们对此并不清楚,“开发商工作人员换了五六拨,当年办手续的人都找不到了。”
许建文说,虽然社区居委会已有了新的地方办公,但仍准备把此处作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使用是无奈之举,“我们目前除了办到这里,找不到其他空余的地方了。”
许建文称,这栋楼租赁的租金他们都上交给了财政。针对居民所说的影响采光、通风、隐私等问题,他们一方面考虑把楼房旁的树进行移植改善采光,并在每个窗户设置常闭的窗帘保护隐私,另一方面考虑对肖女士他们的宿舍楼进行提质改造。
规划部门:
确属违法建筑 已上报区政府处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芙蓉区分局了解这栋楼的手续问题。该分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答复称:“这栋楼确实是违法建筑。”
该工作人员称,他们经过调查发现,这栋楼不仅没有办理永久性建筑相关的审批手续,也没有办理临时建筑相关的审批手续,“这栋楼与旁边居民楼的间距达不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即使想办手续也办不下来。”
据其介绍,目前,该分局已将此情况上报至芙蓉区政府,由区政府对此进行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