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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法诞生! 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7-09-04 08:35:5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幕、闭幕;宪法宣誓仪式、重大外交活动、重大体育赛事等场合应当奏唱国歌。

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奏唱、播放国歌。

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歌是宪法确立的国家重要象征和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9月1日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义勇军进行曲》诞生于中国人民抵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凝结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不屈不挠、英勇奋斗的精神。

国歌法规定,为了维护国歌的尊严,规范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国歌法与国旗法、国徽法一道,以国家立法形式,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象征和标志的重要制度。这部法律为保证国歌奏唱和使用的严肃性规范性,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奏唱的礼仪规范,国歌标准曲谱的审定、发布和使用,以及不得奏唱和播放国歌的场合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加强国歌宣传教育,普及奏唱礼仪知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

国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

据了解,我国分别于1990年和1991年制定了国旗法和国徽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武增说,国歌法的制定和施行,有助于提升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事关国家尊严 规范国歌奏唱方式场合

国歌法规定,奏唱国歌,应当按照本法附件所载国歌的歌词和曲谱,不得采取有损国歌尊严的奏唱形式。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

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表示,这样的规定可以增强奏唱国歌的仪式感,体现对国家象征的尊重和维护。

“通过立法,把国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声音的重要地位确定下来了,国歌可以享受到和国旗、国徽同样的保护。”于海说,同时也可以引起全国人民对国歌的关注,引导大家更多认识国歌、唱奏国歌,从而凝聚全民族的精神,在“中华民族最危险的时候”,团结一致、继续前进。

岂容歪曲贬损 侮辱国歌或被追究刑责

国歌法明确,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国歌法审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国歌是国家重要象征和标志之一,肆意亵渎、玷污国歌,在气氛不适宜场合滥用国歌等行为,应受到法律的禁止,国歌法对国歌奏唱行为应予以规范,还国歌以严肃性和神圣性。

随着国歌法的制定,国歌曲谱和录音版本也将有统一的“国标”。“此前,在不同场合,不同的指挥、乐队常常演奏出不同的版本。特别是在速度、力度和表情的表现方式上,差异巨大。”于海说,国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声音代表,应该有统一的奏唱情感。

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局长金雪萍表示,法律中对于如何正确应用国歌的具体规定,对社会公众兼具教育、引导以及惩戒等多重作用。

爱国情感融入血液 国歌列入中小学教材

国歌法明确,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中小学应当将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教育学生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歌奏唱礼仪。

一些法学专家表示,将国歌列入校园文化建设的必修课,可以使学生们反复重温民族的屈辱与荣耀,有助于其对国歌注入更深刻的理解、更浓厚的情感,进而埋下爱国主义的种子。

“在校园、奥运赛场、边防哨所……每次奏响的国歌都是对祖国和民族精神的一次礼赞。”国歌展示馆馆长杨春霞说,国歌是代表国家的歌曲,是国家意志和民族精神的象征。国歌是激励我们奋勇前进的强劲旋律,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青少年学习国歌的历史,可以更加深入理解国家苦难史,有利于激发广大青少年信念更坚定、理想更远大,肩膀有担当、行动有力量,不辱使命、奋发进取,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的实现贡献力量。

本组文据新华社

背后的故事

84个字,奏唱46秒 国歌在讲什么?

“国歌有84个字,37小节,奏唱只要46秒。”在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军乐团原团长于海的家中,他仔细整理多年来积累的厚厚几大本简报、几大袋材料和几十个不同版本的国歌曲谱。

9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国歌法。十年来坚持不懈呼吁国歌立法的于海,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刚开始,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要为国歌立法。甚至有人提出,国歌歌词是不是过时了,是不是应该写新歌词?但于海坚持:“我们仍然需要居安思危、众志成城,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因此,国歌不能改。”

多年来,于海自费几十万元,把所有版本的国歌录制了唱片、整理了乐谱,希望有机会贡献出来,帮助人们正确奏唱国歌、了解国歌的内涵。于海认为,可以借国歌立法的机会,唤醒人们对于国歌的重视,引导大家更规范地唱奏国歌。此外,还需要公布准确的国歌曲谱,明确一些奏唱礼仪。

又讯 在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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