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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原书记陈弘平被判死缓,为何成“避开”终身监禁第一人?(3)

2017-06-07 08:13:19    重案组37号  参与评论()人

贪污:热衷风水建造“阴宅”成为案件突破口

贪污罪指控方面,2010年8月,陈弘平与林培强(另案处理)选定揭阳市揭东县锡场镇藤吊岭上柿园山地,供陈弘平建造“阴宅”风水工程及农庄。二人商定由林培强负责承包上述山地及工程建设事宜,由陈弘平负责解决工程建设资金。

陈弘平后授意虚构培蓥林场需要重新开垦900余亩耕地、修建进场水泥路等事由,要求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尽快拨款。

2010年11月24日至12月3日期间,揭阳市公路局、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先后拨款人民币共计350万元到培蓥公司账户。林培强随后将上述款项陆续取出,用于上柿园山地修路、建水坝等工程建设。

陈弘平案件开庭后,广东省纪委专案组有关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了办案的细节,陈弘平热衷风水的嗜好,成为案件的突破口。

据介绍,办案人员当时查案时发现,揭阳市国土局拨付给培蓥公司的土地复垦金,相比其他几笔资金数额最大。仅在2010年12月,就拨付了高达150万元。

顺着这笔150万元复垦金调查发现,这笔款的最终点头人果然是陈弘平,而受益人培蓥公司林培强,只是揭东县一位普通村民。在申请复垦金的前几天,他才成立了培蓥公司。

经过调查发现,林培强平时喜欢钻研风水,曾到江西拜一风水大师为师,这一点与市委书记陈弘平是“同好”。案件也因此得以突破。

在庭审过程中,陈弘平对于贪污罪指控表示否认。他说拨款根本不是为了建所谓的“阴宅”。他授意拨款给林培强,是因为林培强要在那里建一个山塘以及水泥路。

行贿:为留任揭阳市委书记行贿100万

据指控,2011年年中,陈弘平为了能在当年的广东省地级市领导班子换届后继续留任中共揭阳市委书记,以及留任后能按自己的意愿对揭阳市领导班子人员进行调整,向负责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厅级干部考核、调配及换届工作的广东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贿送现金港币100万元。

2012年10月,林存德将该100万元港币退还给了陈弘平。

受审过程中,陈弘平表示,他的确送了100万给林存德。不过他在法庭上说:“我送钱是为了公不是为私。”

陈弘平表示,作为一个地方的市委书记,去留应该由省委决定的,与组织部副部长根本没有关系。他送钱给林存德,是因为他觉得当时政府的两名主要人物拉帮结派,影响了工作,他作为市委书记,有责任向主管的组织部副部长汇报。当时他还想让这些人的岗位做个调整,于是趁着在省里开会的时间,找到了林存德,希望他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还把属于自己的一百万自有资金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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