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自动发布新闻 > 正文

醉驾不再一律入刑?真相在这里!(3)

2017-05-17 08:07:28    经济之声  参与评论()人

对于这份“指导意见”的法律效力,专家也持不同看法。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是“指导意见”,刘昌松认为,“指导意见”不具备“司法解释”的效力;王宗玉认为,“指导意见”就可以看作“司法解释”,各级法院需要照章执行。

影响 | 新指导意见何时落地?

阮齐林说,在执行层面上,依旧存在诸多可预见的障碍因素。“轻微”醉驾的客观标准还未落地。由于司法审判存在惯性,在全国范围内、短期内,醉驾定罪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对于醉驾情节轻微免刑事处罚,一些地方已经行动起来。今年1月,浙江、上海、江苏先后出台关于醉驾案件办理的最新规定。随后,重庆也采取跟进措施。新规明确,惩治“醉驾”犯罪,部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比如,醉酒后在公共停车场挪个车位,不构成犯罪。

转自央广新闻微信公众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