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 | 要对“醉酒一律入刑”进行松绑了?
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尽管是试点、试行,但是否意味着要对“醉酒一律入刑”进行松绑,引发社会关切。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认为,这正是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指导意见的意图所在。
刘昌松:我认为它已经僭越了立法所规定的范畴,不应该越权,现在是在创制法律了,应把刑法的醉酒驾驶入刑这个条款进行修正和调整。
但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则持不同看法。在他看来,最高法院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是对既有法律规定的重申,也可以被看做是对“醉驾一律入刑”这样的认知和做法进行纠偏。“醉驾一律入刑”的概括本来就不够准确和权威,现在又何来“醉驾不再一律入刑”一说呢?
阮齐林:醉驾一律入刑,这个说法本身就不权威、不准确,不能代表法院的官方立场,并不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在危险驾驶罪上态度有什么转变。只是当时是新法出台,可能各地执行得比较严格一些。另外,考虑到这个标准不好掌握,怕出现选择性执法,所以一时出现了只要抓到醉驾就定罪的状况。
按照阮齐林教授的观点,将规范醉驾量刑解读为醉驾入刑松动并不准确,指导意见只是规范,并没有松动。公众不必担忧,一些驾驶人也不必窃喜。对醉驾量刑的细化和规范,是根据现实情况和既往案例做出的科学修正,有一定的现实价值和积极意义,也是法制人性化的一种体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宗玉也强调,新的指导意见实质是在惩戒尺度上的微调。
王宗玉:这次最高人民法院之所以修正了量刑指导意见,就是说在有些情况下是可以不构成犯罪的,这也是全面考虑了刑法总则的规定,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罪刑相适应,有多大的犯罪行为,适用多大的刑法。
4月29号凌晨1点左右,演员刘朔驾车途中碰撞到钢制护栏端头上,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查,刘朔属于醉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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