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买官卖官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反馈中,这样的字眼多次出现。而被查处的腐败分子中,不乏利欲熏心、买官卖官之流。
“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用人腐败必然导致用权腐败。花钱跑官买官,一定在当权后用权力把钱千方百计捞回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买官卖官深恶痛绝,多次强调“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梳理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买官卖官典型案例发现,卖官者“论价封官”霸道蛮横的有之,任人唯“钱”荒唐“诚信”的有之,沦为老板“牵线木偶”助纣为虐的有之。这些腐败分子视公器为商品,肆无忌惮践踏党纪国法,严重破坏政治生态,教训深刻。
今年是换届之年,关键之时,更要严明纪律,坚决打击买官卖官,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霸道蛮横型:谁敢管我,谁能管我,谁能监督我边飞,曾先后任河北省魏县、永年、大名三地县委书记,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5年6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边飞自认为阅历丰富、资格老,平素作风霸道,说一不二,曾叫嚣“谁敢管我,谁能管我,谁能监督我”!
边飞任大名县委书记后,该县一名副科级干部为调整职务找他“关照”。边飞头几次没有明确表态,只说:“会考虑,但你得懂‘规矩’。”这名副科级干部奉上20万元后,边飞将其职务调整为正科级。
边飞所称的“规矩”,是在他任永年县委书记时形成的——副科调正科多少钱、到县直主要部门当一把手多少钱、到乡镇当党委书记多少钱,都是明码标价。他任大名县委书记后,大名县有的干部竟悄悄到永年去“取经”,打探边飞的脾气秉性,学习送钱送物的技巧!
经查,永年、大名两县共有32名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职务调整给边飞送钱送物。
与边飞一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谢晖同样以专横跋扈著称。他在自治区劳教、监狱系统担任一把手多年,大搞家长制、一言堂,听不得任何不同意见,一把手变成了“一霸手”。
作为一把手,谢晖对干部的看法完全可以决定一名干部的成长进步,而他看重的往往是这个干部“会不会来事、能不能办事”。“会来事”的标准是逢年过节是不是“看望”他,调整提拔是不是“感谢”他;“能办事”的标准是能不能帮他办一些不合纪律和规矩的事,完全不顾干部的群众基础、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
经查,谢晖任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一把手的两年多时间里,收受数百名干部职工的礼金近千万元。提拔靠上级、办事靠关系,送钱送物“搞定”一切,成了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许多干部身心压抑、无心干事。
点评:边飞和谢晖心中无戒,心中无纪,对权力毫无敬畏,丝毫不把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放在眼里,贪腐起来肆无忌惮,卖起官来丧心病狂,为祸一方。在他们治下,一些德才平平、投机取巧的人屡屡得到提拔重用,踏实干事的干部却没有进步的机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选人用人“逆淘汰”现象。
边飞和谢晖案警示我们,必须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健全监督制度,坚决杜绝一言堂、家长制。
荒唐“诚信”型:事办不成不收钱,收了钱一定办事山东省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刘贞坚买官卖官案,曾被中组部公开通报曝光。
刘贞坚,曾任巨野县委书记,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5年4月15日,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查,刘贞坚5年受贿116次,受贿总额高达858万余元,其中,收受41名下属买官贿赂739万余元,是典型的“卖官书记”。
刘贞坚何以长期贪而不倒?其所谓的卖官讲“诚信”是重要原因。他有一个“原则”:事办不成不收钱,收了钱一定办事,办事不顺利无法如愿的,也要想方设法“补偿”。正因这种“诚信”,巨野县干部对刘贞坚的“办事能力”深信不疑,也正因为此,刘贞坚卖起官来肆无忌惮。
刘贞坚交代,他收受贿赂主要收党政干部的钱,尽量不收企业老板的钱。他认为这样“安全”,相比收老板的钱更“保险”一些。刘贞坚的卖官行径很快在巨野县乃至菏泽市逐渐传开,当地私下还流传着一句话:“想办事找大嫂!”这个大嫂指的就是刘贞坚的妻子江某某。
下属直接给刘贞坚送钱的时候,碍于面子,刘贞坚往往会拒绝。他认为,让妻子出面收钱会更隐蔽,也相对安全一些。于是,刘贞坚直接把“前台”收钱的任务交给了江某某,自己坐镇幕后指挥,夫妻二人唱起“双簧”,开起了“夫妻店”。在刘贞坚的卖官所得中,除两笔以外,其余都是通过其妻子江某某收取。
无独有偶。安徽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也被当地干部群众私下称为“帽子书记”。晏金星,自2002年2月至2012年9月在泗县历任组织部长、县委书记等职,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4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晏金星用权任性,只要花钱就给发“帽子”,而且十分“仗义”:只要出得起钱,想要什么帽子就给什么帽子。据报道,晏金星在泗县任职十年间,受贿600余次,“卖官”近百次!
点评:刘贞坚和晏金星的荒唐“诚信”,给了踏实干事的“老实人”一记响亮耳光,等于给买官者吃了一颗定心丸——只要舍得花钱必有回报。长此以往,明规则式微,潜规则盛行,对政治生态的破坏无以复加。
刘贞坚和晏金星案警示我们,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教育党员干部同党内政治生活的不良积习作斗争,防止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江湖化。必须突出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牵线木偶型:老板成了“地下组织部长”李云忠,曾任云南省曲靖市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等职,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6年5月,二审维持一审原判,被判处无期徒刑。
李云忠在曲靖任职期间曾说,他作为组织部长,虽然决定不了由谁担任县委书记、县长,但向书记推荐人选的建议权还是大的,一般县领导班子成员他还是有“决定权”的。
拿人钱财的李云忠,把严肃的组织人事工作视同儿戏。一次,一名买官者在向他行贿后,对他安排的职位不满意,居然在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前公然向其叫嚣并“摊牌”,害怕“东窗事发”的李云忠不得不照办,在常委会上极力建议,撤销了该议题。
老板徐某看准李云忠爱财,投其所好,用利益当诱饵,等李云忠“上钩”后,再加以胁迫,使李云忠变成了“牵线木偶”。因为收受了徐某贿赂,李云忠在徐某面前毫无尊严。徐某多次要求李云忠提拔其“推荐”的干部,李云忠都有求必应。徐某成了名副其实的“地下组织部长”。
徐某嚣张跋扈,在李云忠升任曲靖市委副书记后,还多次“提议”要给李云忠配备秘书和副秘书长。李云忠忍无可忍,拒绝了他的要求。见李云忠不“听话”,徐某直截了当地要其退还贿款,两人最终反目。
与李云忠不同的是,福建省南平市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娄彩敏对老板言听计从,还怡然自得。2014年12月,娄彩敏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老板陈某某和娄彩敏相识多年,鞍前马后办了不少事,南平很多人都知道他是娄彩敏的“兄弟”。一些人找娄彩敏办事,甚至检察系统干警调动、调整都通过陈某某找娄彩敏说情,大都如愿,当地人都称陈某某是南平市检察院的“常务副检察长”。严肃的组织人事问题,被娄彩敏搞得乌烟瘴气。一次酒后,娄彩敏甚至得意地对别人说:我可能提拔不了你,但我可以让你不被提拔!
点评:李云忠之流,什么钱都敢拿,什么钱都敢花,以致倒在了“糖衣炮弹”下,成了老板的“跟班”。老板为他们奉上的山珍海味、奇珍异宝,就是有毒的诱饵,一旦吞下,只能处处受制于人、时时受到胁迫。
势利之交,难以经远;奔竞夤缘,难得善终。李云忠和娄彩敏案警示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当有道,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发条越上越紧,对于买官卖官的惩处措施越来越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明确要求,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党纪处分条例》明确,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最高可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现实一再警示我们:用错一个人,凉了一群人;一个腐败分子为官,一大片事业遭殃。选人用人,国之大事。选什么人就是什么样的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不可不慎。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李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