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的车位问题,一直是物业和业主还有开发商之间争论不休的原因。前几日还有报道说某小区规定小区业主不买车位就不许将私家车开进小区,引起了很多业主的不满和反对。小区物业是否有权利制定这样的规定?小区的业主在不购买车位的情况下是否有权使用车位?小区物业有没有权利出售或者出租小区车位?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我们要先搞清楚下面三个问题:
1、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什么关系?小区内的物业公司,一般有两种方式入驻小区,一种是开发商的自有物业,也就是物业管理企业均是由开发商派生出来的,普遍存在“父子关系”,另一种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利益共同体。
2、小区车位产权是如何判定归属的?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的车位和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些车位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3、小区的车位分几种?一般情况下,车位分为以下三类
产权车位:主要是指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一般由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
公摊车位:主要是指车位所占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根据《物权法》规定,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立车位,应属于业主共有。
人防车位:主要是指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并可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开发商只拥有使用权,不拥有产权,只能出租,但租期不得超过20年。
了解以上几点之后,我们再来看一下物业公司有没有权利禁止不买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呢?
首先,我们要看小区的车位属于以上三种车位中的哪一种,如果是产权车位的话,小区的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进行交涉和维权。如果是公摊车位,这类车库所有权属全体业主共有,根本谈不上出租和出售。如果是人防车位,开发商没有产权,出售车位是违法的。
相信看过这些之后大家对于小区车位就有了更明确的了解了,也希望广大业主能够合理的利用法律手段为自己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