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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大就安理会否决票通过相关决议

新华社联合国4月26日电(记者尚绪谦)联合国大会26日通过一项决议,规定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投否决票后,联大将自动召开正式会议进行辩论。

这项不经表决通过的决议规定,联大主席应在安理会一个或多个常任理事国投出否决票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联大正式会议,就投否决票所涉问题进行辩论,除非联大正就同一问题举行紧急特别会议。

决议决定,作为特殊安排,已投否决票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将在相关联大会议上优先发言。

根据《联合国宪章》,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在非程序事项表决时可以行使否决权,非程序事项决议需要5个常任理事国均不否决方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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