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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态保护的重要形式(他山之石)(3)

细节着手,多措并举加强生态保护

本报记者陈效卫

南太平洋岛国新西兰早在1887年就设立了第一个国家公园——汤加里罗国家公园。翡翠般的湖泊、古老的火山岩、蒸腾的火山口、五彩缤纷的硅石台地、奇特的高山园林……在这里,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令人叹为观止。目前,新西兰拥有14座国家公园,国土总面积的30%被列为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成效显著。

为实现对国家公园的有效保护,新西兰把健全相关法律放在首位。新西兰颁布综合性法律《保护法》,对涉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整合。近年来,新西兰又在众多地方部门法律法规基础上制定《资源管理法》,形成了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进一步明确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先保护环境后发展经济的原则。

针对之前多个政府部门在环境保护上职责重叠、划分不明的情况,新西兰于1987年成立了保护部。保护部对新西兰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实施了有效的规划和保护,其中包括14个国家公园、32个海洋保护区和70个保护公园等。

新西兰国家公园在规划、保护和委托经营等环节,均引入当地社区居民参与,让他们在监督和管理决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样的做法体现了对当地社区民众的尊重,有利于促进民众积极融入国家公园建设,形成共同保护自然生态的互动机制。

在具体管理方面,新西兰国家公园注重从细节着手。所有公园都严禁投喂动物,以减少动物生病的风险;公众看到海豹和海狮等动物时,必须保持至少20米距离,以避免让动物受到惊吓;在通往核心景区的“生态徒步小道”起点,游客必须用公园提供的消毒剂和清洁刷清洁鞋子,且旅游期间不能偏离小道,以免传播病菌。新西兰野生动物管理协会生态学家斯皮迪表示,这些细节看起来似乎多此一举,但对于保护动植物、降低对生态环境的损害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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