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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态保护的重要形式(他山之石)(2)

德国全境共设立了16座国家公园,总面积超过1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部分面积约为2146平方公里。根据德国《联邦自然保护法》的规定,国家公园需要“完全没有或仅在有限程度上受到人类干预”。该法规强调应尽可能确保国家公园在自然发展过程中不受干扰,只有在“保护目的允许情况下”,国家公园才能“服务于科学环境观察、自然历史教育以及公众体验自然之目的”。

“让自然真正自然”,是德国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的一项指导原则。在这一原则下,每个国家公园都设立了“荒野区域”,即没有任何人为干扰的区域,并努力让“荒野区域”占到公园整体面积的至少75%。例如德国南部的贝希特斯加登国家公园,专门为保护阿尔卑斯山区自然景观而设立。高山、山谷与湖泊等丰富的地理形态和自然景致都在这一国家公园内得到展现。公园内居住着德国最大的羱羊种群,在高海拔地区,还能看到马鹿、羚羊,以及可爱的土拨鼠。

2007年,德国通过生物多样性国家战略,提出未来全境陆地面积的2%都应成为“荒野区域”的发展目标。

为了评估国家公园建设情况,德国定期开展质量评估。2005年至2008年,欧洲自然与国家联盟德国分支牵头为德国国家公园制定质量标准。2009年至2012年,该组织首次以问卷调查、公园自我评估、实地调研等相结合的方式,对德国全部国家公园进行质量评估。近年来,该组织再次开展评估,以确认前一次评估建议是否落实,以及国家公园管理是否优化。最终的评估报告都公开发布到网络上,供公众查阅监督。这一方式对国家公园的运营管理及可持续发展均形成了有效促进。

德国还建成了“志愿者在公园”服务机制。该机制旨在建立覆盖全德国的国家公园志愿者网络,为居民创造更多参与社会活动并改善周边环境的机会。该机制尤其重视扩展与学校的合作,让在校学生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例如,图林根州的海尼希国家公园就曾与附近的11所中小学开展合作项目。学生们作为志愿者来到公园,学习森林、草地、湖泊等生态环境知识并开展研究,包括记录水位、绘制森林结构图等,最终撰写研究报告。孩子们通过志愿者项目,对复杂的自然生态系统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并增强了保护自然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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