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说“不”(3)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和静钧指出,从大环境来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在虚拟世界里,与现实中的行为相比,更具隐蔽性,监管者难以收集足够有力的证据,且由于网络技术先进性和网络环境滞后性,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存在专业性强和界限模糊问题,只依靠市场监管部门或难作出专业判断。

解石坡认为,从经营者角度来看,受到调查的企业有提出正当理由抗辩的权利。如能证明其行为具有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就可免于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因此引入第三方协助调查,“对经营者的竞争行为是否有促进创新、提高效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正当理由提出意见”,实际上是调查的一个组成部分,既有利于提高调查评估的专业性,又有利于企业行使正当理由抗辩权,因此有利于形成更好的监管规制和更公平的调查程序。“此前在执法过程中,监管机关也会就个案寻求第三方意见和帮助,但并未形成明确制度,这次明文写出,是一项具有积极意义的制度创新。”解石坡说。

《人民日报海外版》

推荐阅读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