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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说“不”

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说“不”

朱慧卿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对虚假宣传、恶意不兼容等行为进一步监管。业内人士表示,该意见稿将大力保护经营者及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力规范市场公平竞争行为,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禁止网络虚假宣传

“全脸激活胶原蛋白、提拉紧致淡纹”“效果巨明显”“坚持用一个月,就相当于打一次热玛吉”……去年底,某网红主播曾在淘宝直播平台上如此宣传一款美容仪。然而,其中所言“热玛吉”是对皮肤起拉伸紧致效果的医美项目,在定价、功能、效果等方面皆与美容仪存在较大差异,在无事实依据情况下将两者进行对比,易误导消费者。近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向该主播的关联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当事人罚款30万元。

近年来,全国各地出现形式多样的网络虚假宣传事件。比如话术含混模糊,致使用户误购假冒商品;隐匿用户差评,或通过好评返现、返红包,增加产品评价页好评量;销售数据造假也频频发生。

汉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石坡对本报记者说:“类似行为并非新鲜事物,而是传统线下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经营中的延伸,只是借助互联网领域的商业模式、技术手段或数据优势,有一些新的表现形式。”基于此,《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在第二章“网络竞争行为一般规范”、第三章“禁止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干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第四章“禁止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其他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网络世界里纷繁复杂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列举和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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