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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真能阻止特朗普对伊军事行动吗?(2)

据CNN报道,众议院这项决议是一种“共同决议”(参众两院分别提出同一案子并通过才成案),通常不要求总统签字,也没有法律效应,常用于表达国会对某件事情的看法。

此外,美国国会立法程序中还有一种“联合决议”,即参众两院共同通过一项决议并呈交给总统同意并签署生效;总统可行使否决权,若否决,决议将打回参众两院推翻总统决定而通过。

▲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图/AP

决议有法律效力吗?

除了对特朗普政府伊朗政策的态度截然相反,两党对众议院新通过这份议案的法律地位也存在分歧。

众议员民主党议员认为,根据《战争权力法案》,如果该针对伊朗的议案也得到参议院批准,它将具有法律约束力。据CNN引用一位民主党助手的话称,“如果国会参众两院同时告诉总统,不能继续进行敌对行动,毫无疑问的是,总统必须向国会争取开战之前的合法授权。”

佩洛西在周四的新闻发布会上捍卫了这项议案,说议案“非常有力”(it has real teeth),“这是美国国会的声明,我不管总统会不会否决它,我都不会让他贬低这份议案。”但佩洛西并没有给出她的言论的法律依据。

据CNN报道,一位民主党助手承认,“有一些理由表明这份议案可能没有法律效力”,但这份议案明确了国会的立场,“总统应该尊重它。”

但有共和党人强调,该议案属于不需要总统签署的“联合决议案”,没有法律效力。来自纽约选区的众议员马克斯·罗斯称,他会投票反对这项议案,认为特朗普刺杀苏莱曼尼的行动“具有正当性”,“这份议案仅仅是现有法律的重申,而且议案本身就告示了战争迫近的信号。”罗斯还表示,不想“因为战争与和平的问题玩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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