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审前,在法院征求意见时,朴槿惠表示坚决不同意对宣判过程进行电视直播,但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因为考虑到“公共利益”,还是允许了这次史无前例的直播。
2017年,韩国大法院修改相关规定,允许对社会高度关注案件的一审和二审宣判进行电视直播。
韩国《中央日报》认为,这起直播之所以备受舆论关注,是因为它是韩国司法史上首次直播非终审的判决过程,而且会成为未来法院审判重大案件的参照。
然而,针对直播朴槿惠案一审判决过程,在韩国社会各界也有不同看法。
朴槿惠律师团明确反对直播宣判,称其违反无罪推定的原则,不啻于“给朴槿惠烙上罪名”。曾负责为朴槿惠辩护的都泰佑律师4月3日向法院提交了“对直播判决进行部分限制的申请”,要求法院禁止对宣读判决书和引述相关法律条款以外的宣判过程进行直播。他认为,“如果将尚存争议的事实辩护过程及法官对此进行判断的理由进行直播,就会造成将尚无定论的事实变成一种既定事实的错觉”。一位被指定为朴槿惠辩护的律师也表示,“朴前总统明确表示不同意直播的意见被完全忽视,令人难以接受”。
韩国在野党也纷纷批判法院决定直播审判是为了让朴槿惠“难堪”,存在侵害人权之嫌。4月4日,自由韩国党国会代表金圣泰表示,“哪怕是犯了死罪的罪人,也至少拥有受保护的人权”,“不应针对已经被逐下权力宝座的前总统落井下石,再将其变成笑柄”。
同一天,朴槿惠妹妹朴槿令接受韩媒采访时说,“不公开检方和律师争辩的过程,仅仅公开宣判过程,有点可惜。”
相反,也有人主张直播审判是必要之举。在大韩律师协会会长金炫看来,“这次直播不是为了公布最终判决,而是旨在让国民准确了解国家对重大案件的一审判决过程”,“至于对最终判决的评价,应该由国民自己去判断”。首尔高级法院一位法官表示,“朴前总统目前拒绝接受任何出庭审判”,“在这种情况下,不同意直播审判过程很难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