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不直播宣判
为尊重国民的知情权,韩国大法院曾于7月25日宣布,决定修改有关“法庭旁听、摄像等规则”,只要法院认为宣判涉及公共利益和广大民众的知情权,即使没有获得被告同意,也可允许直播,且该新规定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新规定,李在镕行贿案的一审判决有可能被直播,引起国民瞩目。但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3日宣布,经过慎重考虑,决定不对25日的宣判进行电视直播,并且还禁止媒体在法庭内进行拍摄。
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法院认为,尽管大法院对为保障国民知情权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但是考虑到对庭审现场进行直播有可能对被告人的人权等方面造成巨大伤害,因此决定暂时不执行该规定。
法院解释称,李在镕等被告人已向法院提交了不同意摄影和直播宣判的意见书。法院在权衡比较允许拍摄或直播所能实现的公共利益以及满足国民的知情权与直播后可能给被告人带来的难以挽回的损失这两方面的情况后,决定应该优先考虑尊重被告人的人权,故不允许媒体对宣判情况进行直播。
另外,法院还表示,考虑到韩国宪法中规定的“无罪推定”原则,即任何受刑事控告者,在被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推定为无罪。如果一审判决允许媒体直播,就可能误导民众认为被告有罪。
如何判决引瞩目
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将于25日下午2:30开始正式向世人揭晓。法院将对李在镕案作出何种判决引起韩国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
据韩国媒体援引司法界专业人士分析认为,在检方针对李在镕的涉嫌行贿、贪污、海外隐匿资产、隐瞒犯罪所得以及在国会听证会上作伪证等5大罪名指控中,行贿罪名是否成立将是法院宣判李在镕案的重点,而法院如何认定李在镕通过崔顺实与朴槿惠存在不当请托的事实关系,将成为一审判决的关键点。□记者单士磊
而判定行贿罪名是否成立,法院要根据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事先判定李在镕对朴槿惠和崔顺实之间亲密关系的认知程度以及李在镕通过向崔顺实的女儿马术训练以及MIR财团、K体育基金两大财团提供资金赞助,间接向朴槿惠进行不当请托的关联性和价值交换的事实。当前,双方对此存在较大的分歧。本报首尔8月24日电来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