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行公祭 法立典章——首部国家公祭地方性法规正式实施(3)

2018-12-14 14:26:57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从今年春季开始筹划到今年公祭日正式实施,该条例是落实2014年全国人大设立公祭日决定的重要地方实践,具有极强的导向性和创新性。”张建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其他各国很少将国家礼仪行为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目前,《条例》是世界上对国家礼仪行为保障最为详尽的法律条例。

《条例》中明确规定,举行国家公祭仪式鸣放警报时,除了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正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就地默哀一分钟,其他机动车、火车、船舶等停驶鸣笛致哀一分钟。

张建军认为,该《条例》最大的亮点和突破,就是将国家公祭这个概念真正超出了公祭日当天和遇难同胞纪念馆的范畴,不仅立足于国家公祭日当天的保障,还着眼于国家公祭场所全年的管理和保障。“从管理角度说,这部条例实现了公祭日从一天到一年,从一馆到一城的突破,建立了对国家礼仪活动的长效治理机制,也在很大程度上回应了人民的情感需求。”

《光明日报》(2018年12月14日04版)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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