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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宪法精神照亮美丽中国

2018-04-12 15:59:56  中国人大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焦洪昌教授认为,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体现了国家对宪法的自信,它使宪法的崇高地位得以凸显出来。“对于国家而言,宪法日意味着在每年的固定日子对宪法制定做一个反思:政府该思考如何依宪治国,公众思考如何忠于宪法,这契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根本是依宪治国’的总要求。”焦洪昌说。

“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社会的价值共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设立国家宪法日,这本身就是提高公民宪法意识尤其是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一个具体举措,应当在全社会进一步开展宪法宣传和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切实保障宪法的全面实施。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国家公务人员首先要起表率作用。为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对此,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湛中乐教授说,宪法就是要约束公权力,保障和捍卫人权。通过这样的宣誓仪式,可以让全社会更加明确宪法的这一核心要义。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表示,宪法宣誓制度的建立绝不仅仅是一种形式,其目的在于让公务人员增强宪法观念,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履职行权。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为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提供了一个契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徐显明建议,要把宪法教育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当中,编写中国公民手册,在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就应熟背宪法,做尊重宪法、忠于宪法、捍卫宪法的优秀公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庞丽娟也表示,要加强对儿童、青少年的宪法教育,让宪法真正进课堂、进教材、进脑入心,让他们从小就树立宪法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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