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支持埃及开发苏伊士运河走廊等重大项目(4)

2016-01-22 09:17:15  中国证券网    参与评论()人

(三十四)双方同意鼓励两国航空公司增开两国间航线,以支持两国旅游合作,并开展中埃航空公司在非洲地区的区域合作。

(三十五)双方鼓励深化两国友好协会间的合作,鼓励两国更多省份和城市之间建立友好关系,加强两国地方政府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十六)双方同意加强两国各新闻机构和部门间的合作,包括互访,互派专家,提供新闻、出版、电视、翻译、印刷、电影、新闻纪实、卫星资源利用及其他新闻相关领域的培训名额。双方鼓励新闻、电视和电影作品的联合制作。

(三十七)双方同意扩大两国向对方国家派驻新闻记者的规模,并提供必要便利。

(三十八)双方对中阿典籍互译项目取得的显著进展表示欢迎,敦促两国有关部门推进该项目,这对在两国推广彼此文化、鼓励翻译出版活动具有重要影响。

(三十九)双方支持开展共同合作,加强对两国文化遗产的保护,以执行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等此方面的国际法律机制。

(四十)双方欢迎通过交换教学大纲、学习计划、教材等发展公共教育的相关材料,交流教育管理制度、文凭制度方面的信息与经验,促进教育领域合作。同时加强互派汉语和阿拉伯语教师方面的合作。

(四十一)双方欢迎近年来中埃高校间签署的合作协议,鼓励两国高校、学术机构和院系间保持并加强交流,同时鼓励增加双方奖学金及学术资助金名额、开展合作办学等。中方愿向埃方提供更多理科专业的赴华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名额。

(四十二)埃方表示期待吸取中方在教育和高级技术培训等领域的先进经验,包括获得额外的埃及赴华培训学生名额、与中方在应用技术培训领域开展合作等。

六、环境、农业和林业合作

(四十三)双方同意加强环保合作,以双方环保部门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为基础,在污水处理与水环境综合治理技术等领域加强人员培训与合作。

(四十四)双方同意致力于继续在农业废物利用处理、以环境友好型方式进行固体材料循环利用等领域开展合作。

(四十五)埃方期待与中方在人工降雨领域开展合作,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四十六)中方愿就应对气候变化向埃方提供援助,埃方对此表示感谢。

(四十七)双方愿加强农业领域的合作。鼓励和支持两国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农业科技、作物种植、土壤改良、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和渔业等领域开展交流,并实施合作项目。

(四十八)双方同意根据2003年签署的林业双边合作协议,加强林业合作,特别是荒漠化防治领域的合作。中方愿通过建立示范中心、开展技术合作等多种合作方式支持埃方开展荒漠化治理与土壤改良等工作。

(四十九)双方同意建立农业合作联委会,每年轮流在两国各召开一次会议,商定重点合作领域,制定合作计划。

(五十)双方同意在水资源和灌溉领域开展合作,包括水资源优化配置与综合管理、地下水管理、灌溉排水、海水淡化、雨水收集利用及水利信息化等领域合作。

七、能源、油气产业合作

(五十一)双方一致同意加强能源特别是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积极支持在埃及本地生产风能、太阳能电池板及硅板等,并通过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不同领域的培训计划支持埃方能力建设。

(五十二)埃方表示期待以中方拥有的丰富技术经验为基础,与中方在埃及抽水蓄能、清洁燃煤发电、电网换代增效等方面开展合作,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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