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双方同意加强在执法安全、打击毒品走私和跨国有组织犯罪、网络犯罪等传统与非传统犯罪领域的共同合作,中方强调愿为此向埃及提供技术援助。
(二十)埃方期待中方为埃及自二战起就存在地雷问题的重点地区提供扫雷方面的援助。中方愿于2016年为埃及提供适当形式的扫雷援助,双方同意就援助细节进行商谈。
四、科技、航天、核能、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
(二十一)双方同意保持并发挥两国政府间科技联委会的作用,定期在两国轮流召开会议。在两国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和中非科技伙伴计划框架下,积极推进双边合作,包括双方参与建立科学实验室、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基地、技术转移平台、启动学术、技术交流等形式多样的创新合作,并积极支持两国科学家特别是青年科学家间的交流。
(二十二)双方欢迎于2014年12月签署的关于在埃及建立中埃可再生能源联合实验室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愿共同为该实验室的建设提供资金、技术及科学支持,推动在联合实验室平台上,进一步开展联合研究,促进人才培养和帮助埃方加强科技能力建设。
(二十三)双方认为应研究设立联合资助机制,在双方共同关注的重点领域对联合研究提供资金支持。双方将通过科技联委会就资助机制的组织和工作达成一致。
(二十四)双方对中埃在航天技术和遥感领域合作协定基础上取得的合作成果表示满意,愿进一步加强在卫星研制、卫星发射、航天测控、数据共享以及自然资源勘查、环境监测、农作物估产等卫星应用、空间科技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合作。中方强调支持埃及遥感和通信卫星发展计划,支持埃及进行和平利用空间技术领域的能力建设。双方同意将开展埃及遥感卫星二号研制合作,共同推动组建中埃对地观测数据与应用中心,不断提升中埃两国航天合作水平。
(二十五)埃方赞赏中方为在埃及建立卫星总装集成测试中心提供的援助,期待中方继续为埃方和平利用空间技术项目提供资金与技术支持。
(二十六)双方欢迎加强通信和信息技术这一重要领域的合作,服务两国通信和信息技术产业,助推两国人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十七)双方同意考虑建立中埃通信及信息技术企业间的伙伴关系,通过两国企业在阿拉伯和非洲地区开展更多合作,实现双方利益。
(二十八)鼓励双方领军企业在深化信息技术和通信产业发展方面做出更大贡献,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十九)努力增加中方向埃及在校、离校生和技术人员提供的奖学金名额。
五、文化、新闻、旅游、教育、人文领域
(三十)双方欢迎于今年(2016年)庆祝两国建交60周年之际,在埃及举办“中国文化年”和在中国举办“埃及文化年”,双方将举办文艺演出、展览、电影、图书出版等交流活动。
(三十一)双方同意充分发挥中埃文化联委会机制作用,加强两国文化机构的对口合作以及在文化产业、文化人力资源培训等领域的合作。双方鼓励联合举办文化交流活动。
(三十二)埃方赞赏中国文化中心和孔子学院在促进两国文化、教育交流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强调将继续为其履行职责提供支持。埃方期待得到更多埃及留学生赴华学习汉语的奖学金名额。
(三十三)双方同意继续加强旅游合作,鼓励双方游客到对方国家旅游,并支持在两国举办旅游推介活动。中方支持埃及政府吸引更多中国游客赴埃的努力,将继续鼓励中方旅游企业组织更多赴埃旅游团组,并欢迎埃方旅游企业组织游客来华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