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坚持因地制宜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坚守发展特色产业、壮大县域经济的初心,坚决纠正简单入股分红、明股实债、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等各类借资产收益扶贫名义实施的违规行为。
杨永纯认为,借资产收益扶贫表面上看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扶贫工作不能助长坐享其成的不良心态。扶贫更重要的目标是贫困户自我发展、致富能力能同步提升。坚持因地制宜推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重在对贫困户进行区分,这就要求有关部门之间做好联动,对贫困户劳动能力进行正确合理评估和区分,对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群,应当在资产收益扶贫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对明显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不能让其坐等分成。
扶贫资金长期投入
依法依规监管使用
近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必须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通知》指出,各地要将支持贫困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带动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进一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整合资金的占比,补齐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维护等必要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需要。
杨永纯认为,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与乡村振兴衔接的关键节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不仅能有力巩固脱贫成果,而且可以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包括稳定贫困村收入,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等,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
对于如何落实上述要求,杨永纯认为,在扶贫资金使用方面,要坚持精准支持贫困地区的农业特色产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完善县级脱贫攻坚农业特色产业项目库,这些项目前景如何,需要花多少钱,尽量按照一定规范把项目编制出来,确保扶贫资金实实在在投入到这些产业中去。要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政策目标为导向,不断完善扶贫资金常态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