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之相呼应的是,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在新闻发布会上,具体引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因此,高怀友表示,涉事企业的安评报告是否公开,需要跟交通部门协商。这位安监局副局长的话外之音,交通部门应该对此次安全事故负责。
新京报记者获悉,天津港此前一直属于天津港务局管理,直到1984年,天津港开始实施“双重领导、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天津港务局再行改革,实行政企分开,天津港务局转制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行政职能转交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天津市整合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市政公路管理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相关职能,组建交通运输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因之,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成为天津港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天津港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
2013年,交通运输部曾下发了《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港口危险品的管理。天津市交通委向下辖单位转发了这份通知。根据这份通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制度,根据辖区内港口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等级和危险程度等,定期对存在港口重大危险源的港口经营人进行监督检查。
然而,在对瑞海国际的管理上,天津市交通委没有做到上述通知所要求的部分。
“有关系”的瑞海
同样经营物流企业的王强介绍,“瑞海国际”欲经营危化品有两个途径。要么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要么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前者去滨海新区安监局办理,后者去交通委办理,而瑞海国际选择的是后者。
记者向滨海新区安监局询问“瑞海国际”的监管问题时,该局一名办公室主任说,瑞海的手续是在天津港务集团审批的,他们有一套独立的审批手续,具体的你要问问他们。一名业内人士分析,这说明瑞海物流的人脉网能在交通运输部门发挥作用。
而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已经身在看守所的瑞海国际的负责人之一董社轩说:“我的关系主要在公安、消防方面,于学伟的关系主要在安监、港口管理局、海关、海事、环保方面。公司成立时,我去找的天津港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说想做危化品仓储。当时我把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给设计的改造方案这些材料都拿了过去,很快消防鉴定就办下来了。”
董社轩是原天津港公安局局长董培军之子。董培军一直在天津港担当安保工作,直至2007年,担任天津港公安局局长一职,董培军在天津港工作50多年,天津港公安局负责天津港区范围内陆域、水域、抵港船舶、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及相关毗邻区域的公安保卫工作。
董社轩提及的于学伟是瑞海国际的实际拥有人,于学伟1994年进入国企中化集团天津分公司工作,2012年9月离职,离职前任中化集团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对危化品行业非常熟悉。也正是在中化集团任职期间,于学伟与安监、港口管理局、海关、海事、环保方面建立联系。因而当其2012年自立门户,创办瑞海国际后,很快就能拿到同行眼馋的危化品经营资质。
在天津港同业的眼中,或许是自信在“安监、港口管理局、海关”等单位有关系,瑞海国际在拿到试运营批复的有效期截止日之后,选择了“裸奔”——长达8个月时间无证经营,直到2015年6月23日,才重新获得天津市交通委的港口经营许可。
对此,于学伟对新华社记者解释:“当时试运营资质到期后,公司没有办延期。一方面觉得正式资质很快就会批下来,另一方面觉得很多其他公司都没办延期,有的拖的时间比半年更长也没人管,就没当回事儿。”
瑞海物流获得的相关批复和许可证的日期显示,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交通委前身)在瑞海国际未获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两证之前,就已经批复其可以经营危化品仓储。
对此,重庆市交通委港口处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相关企业“没有上述两证,在港口作业危化品都属于违法行为”。而新京报记者调查了解到,瑞海国际甚至在还未获得天津交港局试运营批复前,即2014年3月,就已开始经营危化品仓储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