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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团伙被抓前,辅警竟出于"江湖义气"通风报信

涉黑团伙被抓前,辅警竟出于"江湖义气"通风报信
2019-05-28 07:54:51 中国纪检监察报

“陈光文罔顾法纪,为所谓的‘江湖义气’触犯法律底线,惨痛教训值得大家引以为戒……”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会议,并对分局辅警陈光文涉嫌为涉黑涉恶团伙通风报信一案进行了剖析。

2018年2月,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部署行动,拟对长期在辖区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涉黑涉恶团伙进行抓捕,但是行动前发现以叶某为首的涉黑涉恶团伙突然“人间蒸发”。经排查,公安机关初步确定辅警陈光文涉嫌为涉黑涉恶团伙通风报信,并于2018年6月将线索移交至深圳市监察委员会派出大鹏新区监察专员办公室。

收到线索后,大鹏新区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却犯了难。这是该监察专员办公室成立以来收到的第一例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陈光文是否属于监察对象?如何立案?若需留置,谁来执行留置措施?这些都是摆在工作人员面前的新问题。

大鹏新区监察专员办公室随即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上述问题。“虽然陈光文不是中共党员,但案发前是大鹏公安分局的辅警,协助民警打击犯罪活动,行使的是公权力。根据监察法第三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比照监察法第十五条对监察对象的分类,我们一致认为陈光文属于第六类监察对象。”大鹏新区纪工委委员戴志华说。

明确了陈光文属于监察对象后,具体怎么样开展监察调查,大鹏新区监察专员办公室向深圳市监委寻求指导。由于大鹏新区监察专员办公室只拥有除留置以外的监察权限,加上是初次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深圳市监委指定龙岗区监委管辖该案,由大鹏新区监察专员办公室配合办理。

龙岗区监委与大鹏新区监察专员办公室分别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通过询问证人、调取相关材料发现,陈光文早就与叶某相识,叶某之前曾多次请托陈光文打探案情。陈光文出于“江湖义气”,在抓捕行动的前一天从案件承办民警处套取了抓捕行动计划,并电话通知叶某等人及时逃脱。

2018年8月2日,陈光文被立案调查并被留置。由于早就知道自己属于监察对象,也意识到了自己行为带来的后果,陈光文很快交代了所有问题。13天之后,调查组查清了陈光文的所有问题,并将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随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决,陈光文因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某些基层岗位,看起来虽然职务不高、权力不大,却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陈光文案中,因陈光文帮助逃脱的涉黑涉恶团伙在一个月以后才被抓获,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不说,对群众生产生活也造成很大影响。”大鹏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曾敬东说,对陈光文的依法处理,得到了群众的点赞。

但深圳市纪委监委没有就此而止,通过对类似问题的分析,市纪委监委发现,基层违纪违法问题往往发生在权力集中的岗位和关键环节。对此,深圳市纪委监委从中梳理出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社区管理、医疗、教育、基层派出所等领域,筛选出关键岗位,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

“以深圳公安系统为例,基层派出所民警和辅警作为直接面对群众的一线执法岗位,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占公安系统总量的50%。”负责对口监督公安系统的深圳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松介绍,市纪委监委目前已向全市138个基层派出所派出纪检监察专干,将监督战线前移到权力行使的最前端。

“不管是正式的警务人员,还是辅警,在执行公务时行使的都是公权力,都要受到监督。”深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将进一步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加大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本报记者 颜惊蕾 通讯员 谢彬彬)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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