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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等典型问题

2019-04-10 17:48:0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广州4月10日消息(记者郑澍)南粤清风网消息,截至2019年3月底,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982件,立案218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05人,组织处理195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26人。为加强警示教育,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清远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原支队长李耀斌、尹冬清等人充当涉黑团伙“保护伞”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沙塘村陈志辉、陈献金等人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在当地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采矿、抢劫、洗钱、行贿等多起刑事犯罪,涉案金额高达10亿元。陈志辉涉黑犯罪团伙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涉及水务、公安等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共17名。其中,清远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前后两任支队长李耀斌、尹冬清长期包庇、纵容该犯罪团伙非法盗采河砂行为,在上级有关部门到清远执法检查时,为其通风报信;在现场抓获盗采河砂违法人员时,对其降格处理,致使国家矿产资源遭受破坏,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间,李耀斌收受陈志辉等人贿送的财物200余万元,尹冬清收受陈志辉等人贿送的财物100余万元。2018年9月,李耀斌、尹冬清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阳江市阳西县公安局部分公安民警充当涉黑团伙“保护伞”问题

长期以来,以廖文恒、余中汞等人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盘踞在阳西县织篢镇等地进行开设赌场、组织卖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暴力讨债、欺压百姓等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影响十分恶劣。阳西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县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组长杨传伟等20名公安民警利用职权收受贿赂,长期包庇、纵容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有关案件压案不办、降格处理,甚至向其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其中,杨传伟收受余中汞等人贿送的财物共26余万元。2018年10月,包括杨传伟在内的8名民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中4人因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人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他12名民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至留党察看、政务撤职等不同程度的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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