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阶段性成果,收获颇丰:今年1月至11月,全国刑事警情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7%,持枪案件下降27.6%,爆炸案件下降29.1%,杀人案件下降6.3%。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1082个,缴获枪支1620支。
除恶务尽、反腐拍蝇——深挖彻查“保护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黑恶势力能在一方盘踞多年、坐大成势,长期未受到有效打击,与“保护伞”的庇护有着极大关系。
“扫黑”如何“破伞”,成为制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关键性问题。
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普遍开展的“一案三查”,成为有效“破伞”的关键制度性安排。
在查办河北赞皇县北清河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文华涉黑案中,办案机关抓住其实施的每一起违法案件,盯住与其关系密切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李文华黑社会组织背后“保护伞”及腐败问题进行了深挖彻查,共立案查处公职人员11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6人,乡科级干部60人。
专项斗争必须确保“扫黑”与“打伞”同频共振,与“反腐”“拍蝇”统筹推进,不偏不废。
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建立情况通报、双向移送反馈机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移送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公安部移送了一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腐败问题,一查到底。
中央纪委制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把专项斗争纳入巡视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各地成立专门办理“保护伞”案件相应机构。推广“一案三查”、领导联点包案等制度,加强执纪问责,推动压实地方党委深挖彻查“保护伞”主体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