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省法院发挥审判职能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斗争

2018-10-27 17:05:58  大众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本报济南讯9月12日上午,青岛法院集中对两起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宣判。几乎同一时间,济南、烟台、潍坊、滨州等地的法院也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在山东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行动中,全省4个中院、15个基层法院集中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件130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52人,对黑恶势力形成强大震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伊始,省法院即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不断提升政治站位,自觉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全省法院主动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庭宗族势力、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11类黑恶势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

6月15日,泰安中院对周尚全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作出终审判决。首犯周尚全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7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杨利等12名成员分别以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被判处13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我们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对主犯周尚全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20年,展现了法治权威。”泰安中院副院长李成涛说。

省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省法院扫黑除恶办公室主任吴靖介绍,依法从重从快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既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在全省法院一审审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给予刑事处罚的被告人重刑率为42%左右;一审审结的恶势力犯罪案件中,给予刑事处罚的被告人重刑率为18%左右。

关键词: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