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民:
有人是这样说过,仲裁庭有的法官也这样说过,但这就是这个仲裁庭滥用公约、滥用权力的一个表现。为什么呢?公约第15章规定的解决争端程序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不能孤立地来看。首先,仲裁庭应该明白,领土主权争议不是公约调整的事项,它是属于传统国际法调整的。第二,根据298条,缔约国是有权将海洋划界争议予以排除的,中国也排除了。如果有人想利用这个所谓“强制解决争端程序”提出申请的话,仲裁庭也应该按照公约的有关条款、有关规定进行审理,他要考虑第280条、第281条,也就是说要首先考虑当事国是不是就解决争端达成协议了。中国政府一直认为,中菲之间的协议明明白白地放在那儿,有很多声明、很多条约放在那,中菲之间是达成了协议的,是通过谈判解决争议,仲裁庭无视这些中菲协议,没有有效适用公约第280条、第281条。仲裁庭滥用了公约的第288条,即“即使你遇到了一个所谓涉及公约的解释和适用的争议,仲裁庭也应该去查清当事国是不是就解释适用的问题进行过讨论”。很遗憾,仲裁庭这一点没有查明。所以说,它是在无视很多事实、无视很多程序的基础上,最后决定说根据第288条第4款,他有权裁定管辖,他完全是滥用程序的过程,这是一个无视中国的权利,滥用公约的过程,所以这个仲裁庭的公信力问题表现在各个方面,它没有公信力,仲裁庭不能这样裁定的,适用程序上要必须严格遵守公约的规定,程序要求走到,它没有走到。你不能拿出一条来说你有权就做这个事,法律没有这样的,法律既规定了权利,也规定了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你不能说只有权利不履行义务,仲裁庭在这个问题上裁定管辖权的时候,想行使权利,但是没有有效履行义务,公约有关条款规定的义务没有履行到。
主持人郭卫民:
我们最近也接触到一些国际海洋法方面的专家,他们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大家肯定也看到了一些媒体的报道,包括在海牙的资深海洋法专家,都认为仲裁庭这种受理、这种仲裁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先例,它不应该有这样的管辖权,大家可以查一查,这样的报道很多,这样的情况也挺多,我们也接触到了不少这样权威的专家。下面继续提问。
深圳卫视记者:
现在有舆论形容南海仲裁案的判定是一张废纸,但是真的有相关国家执行这张废纸的话,刘副部长,中方如何应对?
刘振民:
国际法上有个规则叫做“非法行为不产生合法效力”,以此类推,无效的判决也不可能得到执行,不会有约束力。一张废纸的裁决,也没有人执行。我想南海有关周边国家也好、域外国家也好,他们应该深刻认识到这一点,那个裁决就是一张废纸,没有约束力,是无效的。所以谁要想试试,按照这个裁决去执行,去实施他们的行为,我想那也是会构成新的不法行为,中国政府也会采取必要的手段阻止他们。因为我们希望各国在南海的活动、各国在南海的行为、各国在南海的主张,回归到这个仲裁裁决之前的现状,大家通过谈判来解决,大家通过合作来管控争议,大家通过合作来分享利益。这个裁决不可能得到执行,谢谢。
主持人郭卫民:
好多国家的政要,包括支持鼓动这个仲裁案的一些国家的政要,他们也认为这个仲裁其实是不会发生效力的,他们有的时候在不同场合表达,希望中国要克制,或者要什么,希望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实际上世人都知道,这是一张废纸,实际上起不到任何法律效果,也没有任何执行力的。下面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