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
我们对于社会主义认识的另一个突破就是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创立和发展,是中国共产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们党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经过长期探索得出的基本结论。
毛泽东同志在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研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曾提出社会主义可以分为“不发达”和“比较发达”两个阶段。
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由比较不完善到比较完善,必然要经历一个长久的过程”。邓小平同志提出“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首次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一个什么样的历史阶段呢?它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基本设想,社会主义作为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是在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化大生产程度和工业化水平都很高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彻底清除了封建主义残余又克服了资本主义制度弊端的社会主义。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则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农业国中、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落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在封建主义残余十分浓厚、资本主义还没有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我们认识到,中国的社会主义同马克思当年设想的社会主义在方向上是一致的,在体制制度方面也有相似之处,但是在生产力水平和其他社会条件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所以,我们改革开放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生产力放在首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