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国企改革的基本逻辑与宝贵经验(5)

2018-12-04 10:47:53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总之,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走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之路,是我国国企改革40年的基本逻辑和最重要经验。市场化并非私有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也绝不是私有化。但二者必须建立在分类改革的基础上,不能简单地把所有国企都推向市场,也不能把所有国企都进行一刀切式混改。一定要基于不同行业和类型,一企一策,在市场配置资源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发挥好政府的引导和监督保障作用。实践证明,国有企业和市场经济能够有机结合,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能够共同发展、相辅相成、相互有机融合。离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所提供的巨大空间和支持,民营企业不会取得今天的发展成就;反之,没有民营企业的竞争压力和经济整体发展,国有企业及其改革也不会取得今天这样的成效。“国进”不等于“民退”,“民进”也不等于“国退”。

新时代国企改革展望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企改革不断取得新的更大进展。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与党的十九大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的目标要求相比,与国有企业应该担负起的使命责任相比,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仍存在较大差距。未来国企改革和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新发展理念和“三个有利于”的原则,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两个毫不动摇”,着眼于国企、民企和国资、民资公平竞争、协同发展,着眼于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是新时代国企国资改革的重要目标。为此,要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在分类改革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和公司治理结构,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市场化经营机制与激励机制建设,坚持自主创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国企改革将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进而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光明日报》(2018年12月04日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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