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作为首都,各方面的工作具有指向性、代表性。因此,首都发展必须牢记重大政治责任,始终坚持“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首善标准,着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必须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发挥好引领、表率、示范作用。这是新时代首都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党中央和全国人民的期望和要求。
首都发展的新方位
肩负首都发展的新使命,谋划建设中国特色大国首都,应当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坐标系中认识和把握首都发展的新方位,应当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既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的需要,又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
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的快速发展,北京这座千年古都已经成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但也出现了人口功能过度膨胀、环境恶化、交通拥堵等“大城市病”,传统的超级城市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大国崛起、民族复兴的时代诉求,与中国特色大国首都的功能定位不相匹配,与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长远目标不相匹配。这是新时代首都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破解这一难题,必须妥善处理好“都”和“城”的关系。
作为大国首都,北京的城市发展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四个中心”的首都功能定位,必须围绕实现“都”的功能来布局和推进“城”的发展。必须紧紧围绕提升大国首都功能,做到服务保障能力同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人口资源环境同城市战略定位相协调,城市布局同城市战略定位相一致,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