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双双落马的官员夫妻贪腐细节曝光:造成损失10亿元
官方披露的保山市原女副市长耿梅违纪违法情节主要和一家“南红”矿企有关,共计造成10余亿元公共财产损失。
“他们用家来相互掩护,夫妻联手,‘左手转右手’,权力相互利用,实现权力变现,套取巨额利益。”
2020年7月10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信息: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隆阳区委原书记耿梅(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楚雄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这名出生于1968年的女厅官于2019年10月15日落马。4个月后,耿梅的爱人、玉溪市副市长蔡四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蔡四宏与耿梅都当过县(区)委书记,同年晋升副厅级,都担任过地级市副市长,落马也是“前后脚”。
云南纪检监察部门一名官员称,他们“曾是云南政坛令人瞩目的一对夫妻档的明星官员。”这对夫妻厅官从“齐头并进”到“双双落马”,令人痛心,发人深省。
相隔4个月,厅官夫妻双双被查
2019年10月,时任保山市副市长的耿梅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耿梅简历
耿梅,女,云南隆阳人,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9月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入党。
1989年7月毕业于云南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
1989年7月至1995年7月在保山日报社、保山地委活水杂志社从事编辑工作;
1995年7月至1996年11月在保山地委宣传部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理论科科长;
1996年11月至1998年3月在保山日报社工作,历任记者部主任、要闻部主任;
1998年3月至2000年3月任施甸县水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0年3月至2001年11月任施甸县妇联主席;
2001年11月至2004年2月任保山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2004年2月至2005年8月任保山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5年8月至2005年9月任昌宁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行政学校校长;
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任昌宁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昌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0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任昌宁县委书记;
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隆阳区委书记;
2013年8月至今任保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隆阳区委书记。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2020年2月25日发布消息,玉溪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蔡四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详细报道↓
《玉溪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蔡四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蔡四宏简历
蔡四宏,男,傣族,1967年8月出生,云南盈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7月毕业于云南民族学院民语系傣语专业;
1989年7月至1993年7月在德宏州工商联工作;
1993年7月至1997年8月任德宏州工商联副秘书长(1995年12月至1997年8月任德宏州梁河县河西乡挂职副乡长);
1997年8月至1998年3月任德宏州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
1998年3月至1999年11月在德宏州委组织部工作;
1999年11月至2000年11月任德宏州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
2000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德宏州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
2002年12月至2006年5月任德宏州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
2006年5月至2006年12月任德宏州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6年12月至2007年11月任德宏州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任潞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8年1月至2009年7月任潞西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9年7月至2010年11月任潞西市委书记;
2010年11月至2013年2月任芒市市委书记;
2013年2月至2015年10月任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党委副书记(副厅级)、瑞丽市委书记;
2015年10月至今任玉溪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齐头并进,亲如一家
云南纪检监察部门一名官员称,蔡四宏与耿梅“曾是云南政坛令人瞩目的一对夫妻档的明星官员。”他认为,这对夫妻厅官从“齐头并进”到“双双落马”,令人痛心,发人深省。
据公开的简历显示,耿梅是保山当地人,1968年9月出生,仅比蔡四宏(1967年8月出生)小一岁。
1989年7月,毕业于云南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的耿梅,在保山日报社、保山地委活水杂志社从事编辑工作,是一名媒体人出身的官员。此后,耿梅历任保山市政府副秘书长、保山市昌宁县委书记、保山市隆阳区委书记等职,2013年起任保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隆阳区委书记。耿梅近30年的仕途生涯,均是在保山一地晋升的。
蔡四宏则是云南德宏州人,德宏州与保山市是滇西两个相邻州市。蔡四宏与耿梅一样,也是1989年9月参加工作,前后入党。
在仕途上,这对夫妻可谓是“齐头并进”。1993年,蔡四宏任德宏州工商联副秘书长。两年后,耿梅从一名普通新闻编辑提拨为保山地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2009年蔡四宏任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潞西市委书记(潞西市2010年更名为芒市),耿梅紧跟其后,于次年上任昌宁县委书记。
据《南方周末》报道,两人在同一省内身居要职,经常出现在同一公务场合。2010年11月,云南开展首届“路县长路乡长”评选活动,时任芒市市委书记蔡四宏和时任昌宁县长耿梅都获得了“路县长”提名奖。
两年后,耿梅升任昌宁县委书记,昌宁还和芒市缔结为“友好县市”。在签字仪式上,蔡四宏说,两地“情同手足,亲如一家”。耿梅随后发言称,“真诚期盼芒市的各位领导、朋友和各界人士,继续像以往走亲戚、串朋友一样经常到昌宁走一走、看一看。”
2012年,德宏芒市与保山昌宁县缔结为友好县市,时任芒市市委书记蔡四宏(后排右4)和昌宁县委书记耿梅(后排右5)夫妻二人出席签字仪式。(德宏团结报刘晓燕/图)
两人职务变动后,“友好往来”继续。2012年10月,耿梅转任保山市隆阳区委书记,一个月后,时任芒市市委书记蔡四宏便率芒市党政考察团到隆阳区考察。
隆阳区政府一官员告诉记者,耿梅出任隆阳区委书记后,蔡四宏多次以不同身份带队到隆阳考察交流,区里的干部私下将隆阳和瑞丽称作“夫妻城市”。
2013年,这对夫妻双双晋升为副厅级干部。当年耿梅晋升保山市副市长(副厅级),蔡四宏任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党委副书记(副厅级)。
2014年4月,时任瑞丽市委书记的蔡四宏率瑞丽市委、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领导到隆阳区学习考察,并称赞隆阳区是征地拆迁工作的“优秀典型”。
2015年蔡四宏调任滇中玉溪市,任副市长。
落马与矿有关,收受巨额财物
2020年7月10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消息中透露:耿梅被指控利用担任昌宁县县长、县委书记、隆阳区委书记、保山市副市长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矿产资源开发、探矿权转让、工程项目合作、生产设备采购款拨付、银行贷款、获取政府扶持资金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耿梅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巨额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南方周末》报道,保山一位处级干部表示,耿梅案发主要受到其招商引资到保山的一家“南红”矿企的影响。过去保山“南红”长期处于禁止开采的状态,该公司进入保山后,拿到了“南红”矿的开采权。
但这家企业的母公司长期债务缠身,耿梅在任时曾多次要求政府扶持该企业。有媒体报道,该公司将开采出来的玉石抵押给银行,获得了数十亿的贷款。
多名保山干部向记者证实,在警示教育活动中,官方披露的耿梅违纪违法情节主要和这家“南红”矿企有关,耿梅共计造成十余亿元公共财产损失。
保山市纪委干部郭炜在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上发表的文章称:“耿梅从一个高知高能的年轻女干部到保山市第一位女县委书记,她人生的变质始于当了县长以后。作为行政一把手,在和企业交往中难免被讨好,一次次收受企业送的礼品红包,她从一开始的不适应,到慢慢地的见怪不怪,她逐渐对这种‘随大流’的违纪行为处之泰然。”
耿梅在忏悔书中写道:“一开始心虚,想着这样的行为违纪甚至违法不应该收。但大家都收,自己也不能太另类单独退回去。”顺应,似乎往往带着一种非必要性拒绝的理由。
在蔡四宏被查后不久,云南省纪委网站刊发的文章称,“贪腐夫妻档”再次为全省领导干部敲响了“正家风”的警钟。
文章称,总结和分析这些被查处的“贪腐夫妻档”,不难发现首要原因还是家风出了问题。身为夫妻本应在工作、生活上互相帮助与扶持;身为官员的夫妻更应该做对方的“镜子”,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为对方树立榜样,一起造福老百姓。但是他们却用“家”来相互掩护,夫妻联手,“左手转右手”,权力相互利用,实现权力变现,套取巨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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