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攻克“执行难”正当其时

2019-03-15 09:23:23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破解执行难的关键在于顶层立法,让守信成为一种自觉。”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认为,有必要从顶层法律制度设计入手,通过立法提高拒不履行判决的成本,迫使大部分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判决,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时,建议趁势出台强制执行法。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解决执行难是破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藩篱。如果胜诉当事人因执行难而无法兑现司法判决确认的权益,那么就等于公平正义打了“白条”。也正因执行对实现公平正义的极端重要性,2016年,最高法院掷地有声地作出庄严承诺,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来,全国各级法院攻坚克难,共执结1936.1万件案件,到位执行款4.4万亿元,交出了一份满意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答卷,令人倍感欣慰。

不过,在欣慰之余也应看到,执行难的根本解决仍在路上,不少“老赖”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行为仍普遍存在,以致执行难成为掣肘法院工作顺利开展的瓶颈。因此,如何更有效地破解执行难,显然已是一道必须给出答案的考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趁势出台强制执行法,以法律的兜底推动执行难的根本解决,无疑抓住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牛鼻子”,可谓正当其时。

从本质上讲,部分“老赖”规避甚至抗拒执行,缘于诚信的缺失。而诚信缺失的背后,则是整个社会信用惩戒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没有完全形成。在此种语境下,通过立法的形式,以法律的强制力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就势在必行。毕竟,法律是社会治理的纠偏器,对于执行难的解决而言,只有依靠法律的强制威慑,才能激活解决执行难的“一池春水”。否则,即使再怎么努力,都有可能让执行难“涛声依旧”般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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