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攻克“执行难”正当其时(2)

2019-03-15 09:23:23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部分“老赖”因法律的刚性约束乏力而肆意规避、抗拒执行,已对公平正义造成巨大戕害,影响了我们的共同利益,用严密的法律预防和惩治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无疑是题中之义。虽然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执行司法解释体系,但司法解释效力层次不高、相关部门协助执行的义务和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已日益凸显,需要统一的强制执行法予以解决。同时,近年来人民法院在解决执行难创设的诸多创新手段和有益经验,也需要在法律层面予以确认,才能让其更富有权威性,确保其在司法实践中充分释放出解决执行难的利器作用。

法律不仅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保障。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本解决执行难斩关夺隘的关键节点,制定统一的强制执行法,既有利于以法律的强制力对失信被执行人保持高压威慑,倒逼其在法律的“刚牙利齿”面前主动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又有利于以法律的名义固化执行实践中的经验和成果,确保这些经验和成果的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从而最大程度地助力执行难的彻底解决。如此善之又善,理当坚定不移地加速推进强制执行法的立法步伐。

原标题:立法攻克“执行难”正当其时

(责任编辑:闫宪宝 CN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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