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围绕公益这个核心,自2015年7月试点开始,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4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19件,促使复垦耕地384.7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9.3公里,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20355吨,督促回收和清理危险物43.94吨,追缴违规补贴、偷漏税款934万元。对于检察机关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超过87%的行政机关迅速回复、主动整改,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或履行法定职责,促进了依法行政。
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一是优化监督格局。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45人,监督撤销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542件,追捕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2853人,其中76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受理刑事申诉、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10524件,提出刑事、民事、行政抗诉651件。二是推进“五化”建设。14件监督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15个派驻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三是创新监督机制。在全国首创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工作模式。加强类案监督和综合监督,向相关执法司法机关提出纠正意见2585份,回复整改率达79.8%。
严密检察审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一是健全以证据为核心的审查机制。对社会危险性不高、不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949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等没有起诉必要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7175人。二是促进法律统一适用。针对克隆出租车、赌博机认定等50余类问题,协调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形成会议纪要,促进同类案件相同处理。三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四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对2502名没有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清理纠正久押不决和超期羁押案件97件117人。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盲、聋、哑、精神病人等犯罪嫌疑人,协调法律援助律师提供辩护2773人次。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国家赔偿,帮助269名当事人摆脱困境、弥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