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向杲
近期,随着134号文正式落地,今年四季度及明年开门红期间(2018年一季度)险企主打哪些产品备受业界关注。本报记者获悉,此前多年来险企主打的“年金(主险)+万能险(附加型)”这一产品组合,在今年四季度以及明年开门红转换为“年金+万能”双主险形态。
在“出新”的同时,一些险企“推陈”了一批原有明星产品。太平洋证券研报近期指出,“从个险渠道主要销售产品来看,今年上半年,国寿个险保费占比最高的前五大产品均受(134号文)影响,平安有三款受影响,太保有四款受影响,新华由于近两年转型大力发展健康保障型业务,仅有两款受影响。”
七成个险主打产品需调整
从目前市场上的产品来看,自134号文落地之后,产品形态变化最大的可谓“年金(主险)+万能险(附加型)”这一单主险产品组合转换为“年金+万能”双主险形态。
2017年5月16日,保监会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134号文),其主要规定为: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的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的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在134号文下发前,带有快返责任的年金和两全险以及附加万能险是保险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形态,此类产品的好处在于通过快返责任吸引客户、促进销售,通过万能账户留存资金,同时增加客户收益。
而134号文下发后,据太平洋证券统计显示,从今年上半年个险渠道主要销售产品来看,国寿个险保费占比最高的前五大产品均受影响,平安有三款受影响,太保有四款受影响,新华由于近两年转型大力发展健康保障型业务,仅有两款受影响。
也就是说,今年上半年四大上市险企个险最热销的前20款明星产品中,有14款受到了134号文的影响,占比达到70%。因此,134号文发布以来,投资者的担忧主要集中在快返责任的延后导致销售难度大幅增加,业务增长承压。但从目前各公司新的产品形态和销售组合来看,134号的影响小于预期。
推迟返还 提高比例
在大批个险明星产品调整之后,新产品是一个是什么样的形态?
本报记者获悉,134号新规正式落地后,“年金+万能”双主险模式将成为今年四季度以及2018年开门红期间新的产品组合模式:分红年金或者带有年金责任的两全险的年金给付责任按照134号文规定后置至第五年之后,但相应的,新的产品形态下会给予保单持有人一定特别生存金责任补偿或将未来年金责任放大进行补偿以增加产品吸引力。
例如,平安玺越人生中,将特别生存金从第1保单年度末调整至第5、6保单年度末,给付金额从年交保费的30%提升至年交保费的50%,原生存金责任为每个保单年度周年日给付基本保额的20%,调整为第6保单周年日后至祝寿金前,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20%,但祝寿金领取日后每年领取金额上调至基本保额的30%。
再如太平人寿卓越至尊年金(分红),年金责任由60岁前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30%,60岁后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20%,调整为第6年后每年给付30%保额,同时在第五年末增加特别奖励,给付已交保费的20%。
134号文的实施意味着附加万能险时代的落幕,在新的产品组合下,主险万能将替代附加万能继续发挥起留存资金、二次增值的作用。通常情况下,附加险万能通常设计转入保险费无扣费的形式与主险对接,主险年金、分红等现金流直接进入万能账户进行保值增值,但在主险万能下通常会有一定比例的初始扣费。
例如,平安聚财宝(2017,Ⅱ)年金万能规定“对于转入保险费具有1%的初始扣费”。但新的产品形态下,通常在第五保单年度后以持续奖金的形式将已收取的扣费返还至保单持有人,如平安聚财宝(2017,Ⅱ)年金万能中规定“在第6个保单年度周年日按前6个保单年度转入保费之和的1%发放保单持续奖励并计入保单账户;在第7个及之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按照该保单年度周年日的前一个保单年度转入保险费的1%发放保单持续奖励并计入保单账户”。
太平洋证券研报表示,对于带有生存金给付责任两全、年金类保险产品虽然首次给付时间推后,但是产品储蓄属性未变,由于有相应责任补偿,保单持有人可获得的现金流总量并未减少,预计消费者的敏感度不大,影响可控;对于附加万能转换成主险万能,对万能设计初衷影响不大,对销售的影响也不大。134号文对产品销售的影响短期无忧。
负债久期强制拉长
过去三年的规模高速增长,短钱长投等资产负债不匹配现象严重,行业风险积累,“年金+附加万能”形式组合出现保障功能过度削弱,短期理财、投资功能过度强化,背离了保险本源。
而“从保险公司、消费者、保险产品等角度来看,134号的实施是保监会倒逼行业转型,回归保险本源的重要举措。”太平洋证券指出。
从公司角度看,134号新规下,由于年金责任给付时间和金额的限制,一方面使产品短期投资属性向长期储蓄属性转变,另一方面强制拉长负债久期,避免短视行为。同时附加万能调整为主险万能后由于初始扣费和部分领取扣费的存在,资金能更长时间的留存公司,有利于公司规划投资,做好资产负债匹配工作。
从消费者角度看,新规实施后,保险产品与其他理财金融产品差异化显现,有利于消费者认识保险本质,根据自身需求规划资金配置,在增加保障的同时,分散消费者风险。
产品方面, 134号文影响短期来看可控,长期来看利好,预计对明年业务增长影响不大。虽然产品形态有所变化,但是由于保险公司四季度业务压力不大,保险公司有充足的时间“练兵”,使个人代理人队伍熟悉新产品、培养新话术。
太平洋证券研报认为,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节奏,今年保险公司业务增长确定性已较大,四季度为增员和预售阶段,为明年开门红战役做准备。而影响明年开门红业务增长的三个因素主要是监管政策、产品、个险代理人队伍。其中,个险代理人队伍是影响明年开门红业务增长的最关键因素,一方面是个险代理人队伍的规模增长,这是影响过去几年业务高速发展以及明年业务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另一方面个险代理人队伍效率的提升,包括个险代理人产能和留存率等,将是保险公司保持长期增长和未来竞争的主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