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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开门红万能险变身主险“加料不加价”

2017-10-26 07:30:5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推迟返还 提高比例

在大批个险明星产品调整之后,新产品是一个是什么样的形态?

本报记者获悉,134号新规正式落地后,“年金+万能”双主险模式将成为今年四季度以及2018年开门红期间新的产品组合模式:分红年金或者带有年金责任的两全险的年金给付责任按照134号文规定后置至第五年之后,但相应的,新的产品形态下会给予保单持有人一定特别生存金责任补偿或将未来年金责任放大进行补偿以增加产品吸引力。

例如,平安玺越人生中,将特别生存金从第1保单年度末调整至第5、6保单年度末,给付金额从年交保费的30%提升至年交保费的50%,原生存金责任为每个保单年度周年日给付基本保额的20%,调整为第6保单周年日后至祝寿金前,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20%,但祝寿金领取日后每年领取金额上调至基本保额的30%。

再如太平人寿卓越至尊年金(分红),年金责任由60岁前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30%,60岁后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20%,调整为第6年后每年给付30%保额,同时在第五年末增加特别奖励,给付已交保费的20%。

134号文的实施意味着附加万能险时代的落幕,在新的产品组合下,主险万能将替代附加万能继续发挥起留存资金、二次增值的作用。通常情况下,附加险万能通常设计转入保险费无扣费的形式与主险对接,主险年金、分红等现金流直接进入万能账户进行保值增值,但在主险万能下通常会有一定比例的初始扣费。

例如,平安聚财宝(2017,Ⅱ)年金万能规定“对于转入保险费具有1%的初始扣费”。但新的产品形态下,通常在第五保单年度后以持续奖金的形式将已收取的扣费返还至保单持有人,如平安聚财宝(2017,Ⅱ)年金万能中规定“在第6个保单年度周年日按前6个保单年度转入保费之和的1%发放保单持续奖励并计入保单账户;在第7个及之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按照该保单年度周年日的前一个保单年度转入保险费的1%发放保单持续奖励并计入保单账户”。

太平洋证券研报表示,对于带有生存金给付责任两全、年金类保险产品虽然首次给付时间推后,但是产品储蓄属性未变,由于有相应责任补偿,保单持有人可获得的现金流总量并未减少,预计消费者的敏感度不大,影响可控;对于附加万能转换成主险万能,对万能设计初衷影响不大,对销售的影响也不大。134号文对产品销售的影响短期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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