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显示,2009年我国正式启动消费金融试点。2010年,首批4家消费金融公司获得牌照。2013年11月,银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国内已经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21家,总计发放牌照23张。
除已经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国内各类银行主体均依托于信用卡、信用贷款等业务资质,开发了属于自己的消费信贷产品。
平安证券研报指出,过去几年国内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增长呈上升趋势,2016年上市银行口径(剔除次新股)消费信贷(含信用卡分期)增速接近20%,银行之间竞争也趋于激烈,类似浦发、中信、兴业等原先以对公业务见长的银行也开始加大对消费信贷的倾斜。
此外,各类电商平台、互联网金融平台,在金融创新背景下,先后开发了消费贷和消费分期产品。
“消费贷市场公认现在到了‘红海’阶段,能覆盖的人群和地区基本已经覆盖到,机构主体也多不胜数。”上述人士表示。
行业潜藏过度开发、借贷欺诈多重风险
火爆繁荣背后,警钟已然敲响。
根据易居房地产研究院近期统计显示,2017年3月以来,全国短期消费贷款同比走势大幅攀升,新增异常短期消费贷款金额约3700亿元,估计其中至少有3000亿流向楼市,约占新增短期消费贷款总额30%。德银发布的一份报告预计,流入中国楼市的消费贷高达4000亿。
长江商报记者采访过程中从银行人士处得知,随着消费贷大增,资金很容易通过消费贷流入楼市、投资和用作过桥。“跟2015年大量资金进入股市一样,今年以来资金进入楼市现象也较为突出,在银行借贷体系,这涉及一定程度的借贷欺诈行为。”
该人士说,消费贷本质上是一类信用贷款,基于个人信用记录、所在公司实力、收入来源情况、个人资产等维度做出偿还能力判断和偿还预估。在这一评估体系下,借款人被默认为根据诚信原则做出借款申请,贷款机构以其历史信用体系做出还款能力估算,进而核定借款额度和借款利率。若用款方式由消费变更为投资房产或其他生意,则信用评估体系需要重新核定,此前的贷款额度很有可能会被取消。借款人若以消费名义进行消费贷申请,却并不用做消费,就涉及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