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上一轮债转股相比,张明合认为,新一轮债转股在启动目的、运作方式、资金来源以及转股对象方面均有不同。在设立目的上,上一轮债转股主要目的是盘活银行不良资产,此轮市场化债转股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企业杠杆率和财务负担。目前转股债权主要是正常类债权,并非专门针对银行不良贷款。
实施债转股令企业资产
负债率下降3至5个百分点
2017年8月7日,银监会印发《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针对债权收购实现难度大、资金募集难度大、监管和配套政策不到位以及退出机制不健全等常见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企业的选择和考量上,张明合表示,建行坚持“投资就是投人”的原则,尤其是对国企实施债转股,选择好的管理层尤为重要。债转股要与企业改制、员工持股、减员增效、优化资产布局等结合起来,确保债转股后企业能好转、股东权力发挥得到保障、投资标的价值得到增长。
在张明合看来,银行设立专门的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一是有利于专业化开展业务;二是有利于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进行规范化操作,防范操作风险;三是有利于推动业务转型,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企业而言,债转股化解了杠杆风险,减轻了财务压力,推动了改制增效,提升了经营效率。
在降低杠杠风险和提高杠杠效率方面,张明合介绍,已落地债转股项目平均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3至5个百分点,整体方案落地后将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5至10个百分点。
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市场化债转股取得良好开局。截至9月22日,各类实施机构已与77家企业签署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协议金额超过1.3万亿元。
温彬认为,债转股是企业降杠杆的重要渠道,此轮债转股强调市场化和法制化,因此,这既是一个双方共同选择的过程,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广发证券发布的一份报告认为,去杠杆背景叠加新政驱动下,债转股作为去杠杆的有效工具有望在微观面加快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