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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家银行自查消费贷违规购房

2017-09-14 07:37:38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北京多家银行自查消费贷违规购房

信贷人士称消费贷资金很多被挪作他用,业内人士表示对信贷资金“穿透式”监管很难

一轮银行业针对个人消费贷款是否违规用于购房的自查大幕开启。

新京报记者9月13日从北京市银监局以及北京各银行获悉,目前北京地区各家银行已经根据北京银监局发布的《通知》开展自查,主要针对单笔贷款20万以上的个人消费贷和100万以上的个人经营性贷开展自查以及信用卡透支不低于20万元用于支付购房款,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北京多家银行已自查消费贷

消费贷款的激增令多地监管部门发出风险提示,据新京报记者了解,目前已有北京、深圳、江苏等地的监管部门要求银行严查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性贷款等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

9月5日,北京银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情况检查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北京银监局相关人士表示,近期,北京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规模增长有所加快,据市场情况反映,个别银行发放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存在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用于购房的情况,这类行为不符合房地产调控的政策要求。

北京银监局透露,各机构应每季度就本机构房地产相关业务开展自查,并于季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专项自查报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从三季度起将本通知要求的自查报告与各季度房地产专项自查报告一并报送。

9月13日,记者在北京采访包括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这些银行均对记者表示,已经收到《通知》,目前正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多位不愿具名的银行信贷员对新京报记者透露,目前消费贷款办理日益严格,部分消费贷款已经暂停,已办理的消费贷将严格管控资金流向。

  监管消费贷资金流向存在难点

多家银行信贷人士表示,消费贷款一直禁止用于买房,要求专款专用。但是,实际上挪作他用的情况很多,难以追踪其流向。

目前个人消费贷款主要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但是,家庭消费贷款无抵押最高可贷100万元。通常来说,30万元以下的贷款额度可以自主支付,无需发票;30万元以上的部分银行通常把贷款的款项直接付给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需要发票等手续。因此,对银行来说,最难监管的是30万元以下的部分贷款,不过也不排除30万元以上的贷款出现借款人与指定商户合作欺诈的行为。比如,有些中介公司帮忙提供虚假的贷款用途材料,消费贷“挪作他用”很难被银行察觉。

“银行这几年受利率市场化冲击,利差收入减少,而个人消费贷款相对风险低、利率高,对银行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对消费贷款的真实资金用途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问题。”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指出。

多位业内人士也指出,对消费信贷的资金流向的监管存在难点。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监管一直要求贷款资金不能流向楼市、股市等,银行在发放消费贷时也会核实资金流向,如果贷款超过30万,采取受托支付等措施,银行不会把贷款直接给借款人而是给借款人的收款方。

但这种受托支付制度仍然有漏洞。“比如一些中介机构与借款人合谋,双方签订一个消费用途的合同。在银行把贷款打到中介账户后,中介扣除手续费等费用后,再将钱打给借款人。”薛洪言说,银行很难对资金流向进行穿透式的监督管理。“监管职能管到中介账户这一层,但中介账户把资金转到了哪里就很难监管了。”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也表示,目前对消费贷的资金流向监管存盲区。“事实上,很多消费贷不是由正规金融机构做,而是有一些小额分散性质的非持牌金融机构在发放,这些机构不在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内。”郭田勇表示。

  业内人士称查资金流向并不难

那么,消费贷资金流向存在的上述监管难点、盲区该如何解决?

9月13日,某国有五大行的一位客户经理向新京报记者介绍,“消费贷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不超过30万元额度的纯信用贷款;还有一种是以住房做抵押来贷款,后者只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就可以得到相应贷款。”

如何能查出消费贷的资金被挪用了?“其实很好查,就是检查这笔钱贷出去后,通过收款人的账户,最后转到了哪里。”上述人士指出,之前贷款人不知道监管部门要来查,不一定会提现,很多客户可能就直接转账了,所以认真查是可以发现问题的。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坦言,监管机构使用监管科技等手段可以对资金流向进行传统式管理,但是需要考虑到监管科技的成本与业务负面影响的大小之间的平衡。“如果负面影响没有那么大,可能没必要花费那么大精力和成本做这个事情。”他建议,针对目前消费贷的一些乱象,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查等方式以儆效尤以达到监管的效果。

郭田勇则建议,针对消费贷机构的多样性,建议相关部门实行多头管理,地方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覆盖一些监管部门监管不到的地方。

也有业内人士对消费贷的资金监管持乐观态度。招商证券宏观分析师闫玲认为,消费贷流向房地产属于政策明令禁止,2017年严监管下金融机构更不敢违规,相关风控十分严格。虽然难免有漏网之鱼,但实际操作量应该很少。 (记者 金彧 侯润芳 宓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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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资金禁入楼市,公司回应正自查,新用户须签资金用途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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