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仅仅出台《指引》,在提升券商投行内控水平上显然又是远远不够的。笔者以为,还须进一步加大个中的违规成本。为什么这些年A股市场出现多起造假上市的案例?除了发行人觊觎上市背后的巨大利益铤而走险外,对违规券商处罚不到位亦是重要原因。比如万福生科案例中,对其保荐机构的处罚不过是暂停保荐资格三个月,由于处罚期间新股IPO处于暂停状态,实际上相当于该券商没有受到处罚。可以设想,如果当初监管部门撤销了相关券商的保荐资格,那在券商行业中又会产生怎样的深度影响呢?
《指引》从制度层面上对券商投行的内控机制进行了规范,但同时,其从业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同样不应被忽视。作为从业人员,既要具备一定的职业操守,也要具备相应的职业胜任能力,两者缺一不可。客观上,市场上出现的大案要案,监管部门往往以“未勤勉尽责”对券商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但却忽视了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在“未勤勉尽责”的背后,能力不足或许才是决定性的因素。
目前券商从业人员的相关资格,基本上都是通过资格考试获得的。但考试过关,并不意味着能力上胜任。因此,在出台《指引》的同时,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问题同样应该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与重视。
(作者为财经时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