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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股份因单位行贿被判罚200万 前董事长或再战“江湖”

2017-09-11 07:13:4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宋长贵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上市公司被判单位行贿,若证监会不对公司判处罚,就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影响,但是“单位行贿”影响公司声誉,对未来市场面可能会有影响,比如在股票走势上。

陈远如何重出江湖?

罪名定为“单位行贿”,时任直接负责的主管和直接责任人,陈远因自首、退赃等情节,被判有期徒刑一年。而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由此,陈远的刑期自2014年8月23日起至2015年8月22日止。

2015年8月26日,陈远取保候审。而此次判决落定后,这位出身名校,在资本界沉浮多年的“资深玩家”或重回“江湖”。

虽然陈远目前鲜有消息,但值得一提的是,在其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时,就有消息称,其出现在中融人寿的股东大会及年会上。

中融人寿于由陈远参与筹建,成立后,陈远曾任董事长。据《财经》2015年报道称,中融人寿中有5%的股权由陈远操作通过原中融人寿股东海南爱科制药有限公司代持。

即使此前处等待判决的敏感时期,陈远似乎仍难放弃自己对中融人寿的影响力。《中国经营报》2016年报道显示,经从多方证实,2016年2月29日,陈远受报喜鸟集团有限公司之托,出席了中融人寿股东大会,原董秘、现董事长陈晓红则受深圳力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托出席。另外,在中融人寿年会上,陈远认为自己和清华合起来的股份超过51%。

而陈远自2016年4月21日被《中国经营报》报道失联后,甚少有消息传出,未来陈远作何打算尚难推测。但不在股东列表且早已离职的陈远为何会认为其和清华合起来在中融人寿中持股超过51%?陈远在中融人寿中究竟影响力几何?未来会否通过中融人寿“重出江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9月10日联系中融人寿董秘办相关人士,并发送采访提纲至指定邮箱,但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应。

(实习生郝亚利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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