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1、为保证本基 金分级运作 期届满份额 转换期 间的平稳运作, 本基金管理人 4
向中国 证券登 记结算 有限 公司深 圳分 公司提 出 申请, 同辉100A 和同 辉100B 将于
本基金的份额转换基准日(2017年9月12日)暂停办理系统内转托管业务。
2 、同辉100A、同辉100B 份额 转 换为 长盛 同 辉深 证100(LOF)份额的过程
中, 基金份额持有人无需支付基金份额转换的费用 。
3、对于已经办 理司法冻结 、质押登记 等措施 的基金份额,有 关登记 机构及
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 登陆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 )或者拨打
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垂询 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