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等权重B 份额 分 级运 作 期各 自 的 基金 份 额净值 , 并 按照 各 自 的份 额 净值 转 换
为长盛同 辉深 证100(LOF )份额 。无论 基金 份额持有 人单 独持有 或同时 持有长
盛同辉深100 等 权重A 份额和 长盛 同辉深100 等 权重B 份额 ,均无 需支付 转换基金
份额的费用。
2、 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A 份额和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B 份额的分级运作期
期末份额转换
(1)转换基准日确定
本基金 所转换 的长盛 同辉 深100等 权重A 份额 和 长盛同 辉深100 等权重B 份额
转换基准日为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日,即分 级运作期起始日后满五年的对应
日,即2017年9月12日(T 日) 。
(2)转换方式及份额计算
转 换基准日(2017/9/12 ,T 日) 日 终 , 基 金管理 人 将 根 据 长 盛 同辉 深100 等
权重A 份额和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B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转 换 比 例 对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转 换基 准 日登 记 在册 的基 金 份额 实施 转 换。转 换 后, 长 盛同 辉 深100 等权 重A
份 额 和 长盛 同 辉 深100 等 权重B 份 额 持有 人 基金份 额 数 按照 转 换 规则 将 相应 增 加
或 减 少。 本 基金 分 级运 作期 到 期日 转换 基 准日的 长 盛同 辉 深100 等 权重A份额和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B 份额参考净值计算见 《 基金合同》 “四、 分级运作期基金
份额的分类与参考净值计算规则” 。
长盛同 辉深100 等权重A 份 额基 金份额 和长 盛 同 辉深100 等权重B 份 额基 金份
额转换公式为:
长 盛 同 辉 深100 等 权 重A 份 额 转 换 为 长 盛 同 辉 深100 等 权 重 份 额 数 = 转 换 前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A份额基金份额数×T 日长 盛 同 辉 深100 等权重A份额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T 日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分级份 额基金份额净值
长 盛 同 辉 深100 等 权 重B 份 额 转 换 为 长 盛 同 辉 深100 等 权 重 份 额 数 = 转 换 前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B 份额基金份额数×T 日 长 盛 同 辉 深100 等权重B 份额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T 日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分级份 额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后得到的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份额的份额数,场外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 场内保留到整数位, 采用循环进位的方法分 配因小数点运算引起的剩余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