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PPP研究中心副教授赖小东表示,应该引入独立第三方为PPP提供全周期监管模式,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为社会资本安全退出把关。
针对突破10%红线的问题,李开孟建议,政府要改掉目前流于形式的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对那些必须由财政资金支出的PPP的领域,要严格财评,纳入政府中长期预算体系,形成硬约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对于基于市场机构能够完成的PPP项目,应该通过价格收付制度的改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基于市场化的回报机制的PPP项目。
薛涛认为,现在国内有些城市已开始编制投融资规划,明确未来中长期(5到10年)重大投资项目清单、投资规模、资金需求和政府债务规模等,设计城市资金信用、债务平衡和投融资为一体的实施方案,并特别对各领域PPP项目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合理设计、有序安排。这种方法一方面解决地方规划落地、项目对接以及政府和市场衔接问题,另一方面可解决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的信用问题,促进双方伙伴关系得以建立并可持续。从与现有政策的结合来看,也可与国家提出的建立中长期财政规划和预算框架进行衔接,对今后一段时期的政府财力作出理性的统筹、中长期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