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举例称,以西部某县为例,在落地一个10亿元投资体量的PPP项目之后,当地随后推出一个50亿元规模的新城基础设施PPP项目,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初始论证测算,两个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占比高出“10%”底线三四个百分点。对此,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李开孟表示,地方有多种方式突破10%的红线。10%的规定是针对每年公共预算支出,而非收入。这就导致会出现一种现象,就是发达地区本来最有能力做PPP项目,但现在PPP最热的是西部地区。
财政部PPP中心第7期季报显示,西部地区PPP模式需求更大,占据了PPP入库项目的半壁江山。从入库项目来看,截至6月末,西部入库项目占比53.6%,入库项目投资金额8.2万亿元,占总投资额的50%。“而且由于10%对应的是预算支出,而不是每年的现实支出,是一种软约束。而且PPP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是针对具体的项目进行论证,这里面的可操作空间就很大。”李开孟说。
此外,PPP领域还存在明股实债、重建设轻运营、PPP范围泛化伪PPP项目、PPP项目优先级失控等问题。史耀斌在上述讲话中就提到PPP领域存在不规范的“四大问题”。他指出,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快上、多上项目,通过BT、政府回购、承诺固定投资回报等明股实债方式,实施PPP项目。一些政府付费类项目,通过“工程可用性付费+少量运营绩效付费”方式,提前锁定政府大部分支出责任,实际上都是由政府兜底项目风险。此外,将房地产等纯商业化项目拿来包装成PPP,借助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对PPP的“绿色通道”,实现快速审批和融资。
“现有的PPP模式将注意力引导到如何参与融资及承揽施工任务方面,而不是关注专业运营。已经上马的PPP项目未来几年将面临严重的专业化运营问题,大量PPP项目违约事件或不断爆发。”李开孟说。
多措并举力促规范发展
针对PPP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薛涛建议,项目前端发起的时候,应该设立更好的PPP项目筛选模式,相关部门应建立更好的协调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譬如政府支付情况公开,这样违约的情况会减少。而对一些已经出现问题的PPP项目可以进行紧急修复,譬如可用性付费必须捆绑。此外地方政府减少对PPP项目的依赖性,一些无法修复的项目甚至可以从PPP名单中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