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公司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立足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加强内部管理,认真研究国家相关政策,规范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经营行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经营,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出行服务。同时,要通过合法方式理性表达诉求,依法依规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对于制造散布谣言、恶意煽动群众、借机寻衅滋事,干扰社会秩序和出租车市场正常运营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光明网:包头不该成为一座没有网约车的城市
光明网评论认为,网约车要取得经营许可,这个并无问题。可包头运输管理部门的逻辑,却需要好好厘清。一方面,传统出租车行业惧怕网约车的竞争,说到底是怕网约车抢了自己的市场蛋糕,其诉求显然就是要限制网约车的发展,但经营许可的目的可并非是要限制和不准网约车运行,以未取得经营许可之由来叫停网约车,理由显然太过牵强;另一方面,在包头连网约车细则都未出台的背景下,拿什么让网约车来取得经营许可?很明显,恐怕不是网约车不愿意获得经营许可,而是包头相关方面根本就没有为网约车的经营许可提供应有的制度条件。从现实看,也从未有哪个地方,在网约车细则出台前,对网约车予以一刀切的叫停。
网约车的诞生,确实是对传统出租车市场和运行模式的突破,出租车行业感受到市场压力,这其实是好事。比如,它可以倒逼传统出租车提升服务质量。至于经营上的压力,也应该要更多从出租车体制的改革上发力,比如对“份子钱”模式开刀,而不是期望靠行政力量对网约车予以限制来维护既有的市场地位。所以,在管理角度,若面对出租车行业的施压,相关方面只想到动用行政力量把网约车赶出局,既显得极其粗暴,也更是一种管理上的懒政。
叫停网约车或许只需要一纸文件,但共享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人们对多元化出行的需要,却是无法逆转的。在共享经济日益勃兴的今天,包头真的要甘做唯一的例外,成为一座无网约车的城市?
杭州日报: 不要把网约车当成“门口的野蛮人”
《杭州日报》评论表示,包头之所以突然对网约车说“不”,可能另有苦衷,就在4月中旬,包头部分出租车司机要求取缔网约车,屏蔽网约车平台。出租车司机群体的利益要不要重视?答案是肯定的。但又不能不说,以取缔网约车来安抚出租车司机,并不是一条正确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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