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日前,一张落款为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的“关于停止违法经营行为的通知”在网络中流传,文中称北京滴滴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包头滴滴运营商)在包头市从事网约车经营过程中,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造成极大影响,责令该公司在包头市立即停止经营。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于5月3日在官方微信平台“包头交通运输宣传”发表《公开信》称,目前在包头市开展网约出租汽车业务的“滴滴出行”“易到”等平台公司,均未按国家相关规定取得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要立即停止在包头城区范围内的经营行为,关闭网约车服务平台。
光明网发表评论认为,包头不该成为一座没有网约车的城市。“叫停网约车或许只需要一纸文件,但共享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人们对多元化出行的需要,却是无法逆转的。在共享经济日益勃兴的今天,包头真的要甘做唯一的例外,成为一座无网约车的城市?”
《山东商报》评论称“包头责令网约车停运,任性何来”,技术和行业发展的大趋势之下,对网约车的“反应过度”,恰恰是落后运行模式和条块利益既得一方的信心不足,对共享经济的政策绞杀,着实不可理喻。
而《杭州日报》评论指出,要向杭州、深圳等开放网约车的城市看齐,把这些城市出租车司机分享改革红利的事实传达给本地司机群体,要让大家明白,网约车不是“门口的野蛮人”,而是雪中送饭的快递小哥。
财新网刊登IT与知识产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的观点文章称,如果包头市出台了实施细则,网约车平台未能取得经营资质可以说是非法经营,网约车司机和车辆未能取得合法资质可以说是非法营运。但是包头市迟迟未出台实施细则,网约车平台、司机、车辆的资质条件都未规定,申请资质也就根本无从谈起。
针对此事,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政策(网约车实施细则)正在紧锣密鼓制定中,目前规则还没有出台,我们只是执行部门。
包头“网约车”被责令停止经营
据《内蒙古晨报》报道,一张落款为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的“关于停止违法经营行为的通知”在网络中流传,文中称北京滴滴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包头滴滴运营商),在包头市从事网约车经营过程中,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造成极大影响,责令该公司在包头市立即停止经营,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官方微信平台“包头交通运输宣传”发布了一篇公开信,称目前在包头市开展网约出租汽车业务的“滴滴出行”“易到”等平台公司,均未按国家相关规定取得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凡在包头市未取得经营许可资质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要立即停止在包头城区范围内的经营行为,关闭网约车服务平台。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部,对于公开信,该公司表示不对此事做任何回应。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宣传科,副科长赵江说,包头市运管部门确实曾给“滴滴出行”包头运营商单方面发过通知,对于网上流传的通知,赵江表示不能确定和当初给“滴滴出行”包头运营商的通知是否相同。赵江说,责令“网约车”停止经营,并不是网约平台有问题,而是因为目前接入网约车平台的车辆并未在包头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
据环球网报道,记者也联系到包头市相关网约车平台司机,司机师傅表示所属公司目前尚未给出官方通知,而是在平台上多次提醒旗下司机小心运营,及时与公司保持联系,避免发生冲突与麻烦。同时,司机师傅表示网约车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许多实惠,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也带动了就业,因此,希望公司可以派专人加大力度处理这一问题,加快与政府的沟通协调。同时,也希望政府在制定网约车细则与经营许可条件时,可以保证网约车与出租车双方的利益,做到网约车与出租车之间可以取长补短互相照顾互不影响。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公开信》:已着手研究制定网约车细则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于5月3日在官方微信平台“包头交通运输宣传”发表《公开信》称,目前在我市开展网约出租汽车业务的“滴滴出行”“易到”等平台公司,均未按国家相关规定取得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凡在我市未取得经营许可资质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要立即停止在包头城区范围内的经营行为,关闭网约车服务平台。
交通、公安等部门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开展“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出租车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道路客运市场运营秩序。
交通运输部门已经着手研究制定《包头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统筹发展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推进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为确保相关政策依法依规,符合我市实际,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下一步将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听证会等法定程序,制定出台我市网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相关配套措施,推动我市出租车行业依法有序运营,最大限度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出租汽车公司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立足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加强内部管理,认真研究国家相关政策,规范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经营行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经营,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出行服务。同时,要通过合法方式理性表达诉求,依法依规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对于制造散布谣言、恶意煽动群众、借机寻衅滋事,干扰社会秩序和出租车市场正常运营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光明网:包头不该成为一座没有网约车的城市
光明网评论认为,网约车要取得经营许可,这个并无问题。可包头运输管理部门的逻辑,却需要好好厘清。一方面,传统出租车行业惧怕网约车的竞争,说到底是怕网约车抢了自己的市场蛋糕,其诉求显然就是要限制网约车的发展,但经营许可的目的可并非是要限制和不准网约车运行,以未取得经营许可之由来叫停网约车,理由显然太过牵强;另一方面,在包头连网约车细则都未出台的背景下,拿什么让网约车来取得经营许可?很明显,恐怕不是网约车不愿意获得经营许可,而是包头相关方面根本就没有为网约车的经营许可提供应有的制度条件。从现实看,也从未有哪个地方,在网约车细则出台前,对网约车予以一刀切的叫停。
网约车的诞生,确实是对传统出租车市场和运行模式的突破,出租车行业感受到市场压力,这其实是好事。比如,它可以倒逼传统出租车提升服务质量。至于经营上的压力,也应该要更多从出租车体制的改革上发力,比如对“份子钱”模式开刀,而不是期望靠行政力量对网约车予以限制来维护既有的市场地位。所以,在管理角度,若面对出租车行业的施压,相关方面只想到动用行政力量把网约车赶出局,既显得极其粗暴,也更是一种管理上的懒政。
叫停网约车或许只需要一纸文件,但共享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人们对多元化出行的需要,却是无法逆转的。在共享经济日益勃兴的今天,包头真的要甘做唯一的例外,成为一座无网约车的城市?
杭州日报: 不要把网约车当成“门口的野蛮人”
《杭州日报》评论表示,包头之所以突然对网约车说“不”,可能另有苦衷,就在4月中旬,包头部分出租车司机要求取缔网约车,屏蔽网约车平台。出租车司机群体的利益要不要重视?答案是肯定的。但又不能不说,以取缔网约车来安抚出租车司机,并不是一条正确的路径。
其一,网约车的蓬勃兴起固然肇始于互联网技术的高度发展,但有限的出租车数量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出行需求之间的矛盾,也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有道是“拆东墙补西墙”,西墙是加固了,东墙却摇摇欲坠了。对网约车一禁了之,就有如“拆东墙补西墙”,忽视了广大市民对出行便利的刚性需求。
其二,“网约车动了出租车的奶酪”,这一点无可置疑。但当我们这么说时,千万不要把出租车企业与出租车司机混为一谈。早在数年前,网约车还没有出现的时候,每当政府要扩大出租车投放数量,总会引发出租车行业反弹,但当时就有明白的司机讲:“我欢迎增加出租车数量,因为这样一来司机就成宝贝了,司机的议价权就增强了,份子钱就会下降了。生意确实会更难做,但我宁愿一天跑8个小时赚的是自己的,也不愿一天跑16个小时只为挣够份子钱!”事实证明,网约车时代,出租车司机的份子钱确实少了,也不再那么疲于奔命了,而收入却并没有见少。而恰恰是在那些开放网约车的城市,出租车司机群体对网约车的不满声音也是最小的,比如我们杭州。
其三,出租车行业改革确实要平衡各方利益,但同时也必须打破既有的利益格局,正当利益需要维护,不正当利益必须摒弃,比如依靠垄断地位获取的利益。如果把出租车企业与出租车司机混为一谈,个别企业就有可能借保护司机利益之名,行固守垄断堡垒之实,而部分不明真相的司机则容易被鼓动,为出租车行业的改革造成困扰。
基于以上几点,地方运管部门该如何面对出租车行业的反弹,也就显而易见:把广大市民包括出租车司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市场导向”放在第一位,把国家的大政方针放在第一位,正面宣传、正面引导,摆事实、讲道理;向杭州、深圳等开放网约车的城市看齐,把这些城市出租车司机分享改革红利的事实传达给本地司机群体,要让大家明白,网约车不是“门口的野蛮人”,而是雪中送饭的快递小哥。
山东商报:包头责令网约车停运,任性何来
《山东商报》评论指出,如果说,网约车在其他“细则落地城市”尚有夹缝中觅生存的一线契机,那么,在包头这里,则是直接被连根拔除了。把行业管理窄化为封杀,这是什么样的行政逻辑?按包头官方的说法,责令停业是因为并未在当地取得经营许可。
乍听起来,似乎也是那么回事儿。可是如果你了解到,自国家网约车管理条例出台近1年,包头并未出台相关细则,估计只有目瞪口呆了。管理部门是逼着网约车去申请一个压根不存在的经营许可吗?用网友的话说,这是“不给活路”啊。而且,值得推敲的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网约车管理条例从去年11月1日开始执行,那为何当时不叫停,偏偏要在半年之后叫停呢?
网约车,数字经济时代的新业态,代表了行业方向。网约车繁荣的好处很多地方未必不知,而其非要打出“规范化”“合法化”的幌子力行打压,这是典型的“揣着明白装糊涂”,背后往往是割舍不下的利益。然而,技术和行业发展的大趋势之下,对网约车的“反应过度”,恰恰是落后运行模式和条块利益既得一方的信心不足,对共享经济的政策绞杀,着实不可理喻。
财新网:包头叫停网约车是依法行政吗
财新网发表IT与知识产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的观点文章称,从交通部网约车管理办法颁布至今已近一年,包头市迟迟未出台实施细则,最近官方给出的消息是仍然在“开会研究”。如果包头市出台了实施细则,网约车平台未能取得经营资质可以说是非法经营,网约车司机和车辆未能取得合法资质可以说是非法营运。但是包头市迟迟未出台实施细则,网约车平台、司机、车辆的资质条件都未规定,申请资质也就根本无从谈起。
在交通部已经明确网约车模式合法,给予平台和司机合法生存空间的情况下,包头市一纸红头文件说平台未取得经营许可、属于非法经营,这不仅违反交通部网约车管理办法的规定,违背了最基本的合法性原则,涉嫌行政违法,而且是因果倒置,逻辑混乱。如果包头市的网约车实施细则一直“开会研究”下去,甚至难产而终,是否意味着网约车在包头市就一直属于非法经营?我们都知道,出台法规叫停某种商业模式的事情并不罕见,但是不出台法规就能实现这个目的恐怕是前所未闻。
除了网约车平台未取得经营许可之外,包头市叫停的另一主要理由是出租车行业群体上访、集结。当然,网约车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和挑战,这既跟新技术、新模式的自身特点密切相关,也跟传统出租车行业的种种弊端分不开,但是网约车带来的不仅是冲击和挑战,更是传统出租车行业改革和转型的机会。各地也在探索出租车行业改革,包括如何降低甚至减少“份儿子钱”,如何促进出租车和网约车的融合发展。在此过程中,各地通过制定网约车实施细则,也试图让两者形成差异化竞争。不可否认,地方网约车实施细则本身就是一项公共政策,公共政策的制定理应权衡各方利益,在网约车和出租车行业之间寻求利益平衡点。
更多精彩请点击: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