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针对地方政府融资担保行为的关键环节和参与主体,明确建立财政、发展改革、司法行政机关、人民银行、银监、证监等部门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律师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参加的监管机制,对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融资平台公司、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跨部门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分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部委联合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精细化、常态化管理,针对市场新的风险进行严格监管,建立起对政府和市场的‘硬约束’,进一步明确了各方预期。”郑春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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