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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现实版:银行是高利贷的帮凶?(3)

2017-04-18 11:37:15    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评论()人

在民间借贷总量不断攀升的同时,消除违约风险的“专业队伍”不断增加,有媒体甚至惊呼中国出现了黑社会性质的“催客大军”。某电视台2016年底的一次调查报道称,催债已经形成产业:“催客”甚至在网上建立专门社区,将暴力催债作为培训课程广泛传播。记者还注意到,已有私力救济团队获得承认转化为社会组织,更有自诩“最有技术含量”的“讨债公司”试图向新三板进军。

值得警惕的是,由此而生的暴力冲突。

经济学家陈志武及彭凯翔、林展2014年在《经济研究》上发表了《民间借贷中的暴力冲突:清代债务命案研究》一文。该文利用清代1732—1895年间“刑科题本”中的命案记录对民间借贷双方的关系进行了定量分析,结果表明,高利贷引发的命案中贷方死亡比例远高于借方,具体数据是:利率为0到24%区间时,贷方与借方死亡概率基本一样;在24%至36%利率区间,贷方死亡率约62%;而如果利率超过36%,约80%的时候是贷方被借方打死。

这虽然是基于历史的分析,但对当下现实显然具有警示意义。

银行是高利贷的帮凶甚至合谋?

这些年来,虽然高利贷遭受种种批判,但民间借贷的强劲需求并未因此而减少,其根源仍在于正规渠道的信贷供给结构的明显失衡。

银监部门的一位官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工、农、中、建几大银行在计划经济年代确有相应分工和规定义务,银行名称就带有明显的历史印记。但这些银行早已完成股份制改造成为名副其实的商业银行,而《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因此,满足什么样的资金需求银行会有所选择而不是无条件供给。一位行长还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出了很难“上得了台面”的苦衷——政商关系非常敏感,没有十足的收贷把握谁也不敢随便表态,“银行的干部是有行政级别的,除了信用风险还有道德风险。”

然而,“不同的声音”却十分尖锐——有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大量的民间借贷资金实际上就来自银行。一些大型企业能够非常轻松地从银行贷出款项,这些贷款并未实际流向该企业的实体投入,却通过民间渠道变成了放贷资金;一些企业上市以后资金十分充裕,但这些资金往往会通过银行进行“委托贷款”。有报道引用银监会负责人在相关会议上的说法,称此类用于投机套利的资金金额高达“数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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