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与逾5000亿元的签约规模相比,目前真正实施的债转股规模并不大,大约仅为签约规模的十分之一。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表示,此次债转股是以市场化和法治化为基本取向,换句话说,它主要依靠相关主体之间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的方式来推进,各主体都有自身的利益考量,达成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也需要一定时间。“落地金额不大不是一个大问题,如果采用行政手段推进,可能速度快了,但一定会留下后遗症。”她说。
曾刚也表示,签约和真正落地的差异性,也正是债转股市场化特征的一个体现,市场要正视这样的差异性。他还说,待银行系资管子公司真正落地后,签约落地率会迅速上升。
随着债转股规模的扩大,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全部表示,将设立资管子公司专门经营债转股业务。目前,这些银行系的资管公司仍待监管部门正式审批通过。此前,农行行长赵欢在业绩发布会上表示,农银资产已报监管部门审批,期待尽快获得批准,新公司成立后将承接债转股相关工作。他透露,农行目前有20多个债转股项目正在洽谈中,2017年债转股工作将取得实质性进展。他同时表示,正在推进的农银资产要进行市场化的运作,在本行资产之外,未来也会收购市场上其他不良资产。
曾刚表示,未成立资管公司之前,银行基本上采取用其信托子公司平台来做债转股业务的方式,这样一来,银行债转股就只能局限于正常贷款或者说关注类贷款,一定程度上会限制债转股资产范围和银行参与债转股业务的积极性。成立了资管公司后,债转股的潜在空间会变大,未来银行有可能不仅能做正常贷款的债转股,也可以做不良贷款的债转股。当然,这要取决于监管对于资管子公司业务范围的要求。
曾刚说,银行系资管公司发展空间比较大。一方面源于银行债转股实施的需要,另一方面源于整个银行体系不良资产处置的需求。“除四大资管公司以外,虽然多个省份也设立了地方资管公司,但是这些公司规模偏小,且处置能力有限。整体来看,目前资管公司的规模与整个银行万亿级的不良资产处置需求相比,可谓杯水车薪。”他表示,目前关于银行系资管公司的更多监管要求还未出台,不过,仅从现在看来,银行系资管公司具备一些独有的优势,银行庞大的资金、银行现有的客户、银行现有网点都可以在支持银行系资管公司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